撇開授權發布等固有的體制因素,給王勇平多年來新聞發言工作一個客觀的評價,遠比揪住其一次失誤更能彰顯社會的理性與包容。“要給發言人犯錯誤的權利。因為臨場發揮時,用詞不可能像文件裡那樣嚴謹。”人大新聞學院教授喻國明說,“如果稍有錯誤就對發言人進行批評,會讓他們變得謹小慎微,失去溝通和橋梁的作用。”
王勇平如何看待自己的這次事件?他對媒體坦言自己應該“再冷靜一點,再誠懇一點”,自稱並不委屈,“想想在這次事故中不幸失去生命、受傷的旅客和他們的家屬,想到那些受到損失的旅客,我面對的這些又算什麼?”相比王勇平這種擔當與勇氣,是否應該成為中國新聞發言人回歸本位一個起點,讓本就處於劣勢的新聞發言職業多些理解與寬容呢?
王勇平的離任,折射中國新聞發言人的無奈,我們在問責新聞發言人帶來的負面效應的同時,是否也要考慮體制帶給新聞發言人的約束?王旭明在致王勇平的公開信也提到:“發言人不是第一主角。“讓新聞發言人成為溝通官民、減少對立、消除誤解、營造共識等方面的交流平台,而不應成為新聞事件的代罪羊。華西都市報評論員王聃認為,“王勇平離任的背影更是一個制度與角色的空格,它等待新聞發言人制度和信息公開的進步去填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