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4日電/據大公網評論,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特區選舉制度完善之後,香港已經進入了“愛國者治港”的新時代,但是,管治團隊仍然是以政務主任(AO)為首的公務員隊伍為基礎,怎樣培養接地氣的治港人才,已經成為一個必須破解的課題,應該要採取有突破性的思維。
目前,除了政治委任司長、各政策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可以吸納社會專才外,政府各政策局常任秘書長、各部門首長都是由政務主任擔任,令政治委任官員與常任秘書長、各部門首長形成“兩層皮”,很難形成協調一致、高度效率的施政。因為,回歸後公務員隊伍保留原有的“鐵飯碗”制度,部分公務員抱著少做少錯的心態,辦起事來因循守舊;公務員升遷亦是採用排資論輩的制度,容易晉升到頂層位置,這導致一些部門首長可能沒有能力按照實際情況轉變制定新政策,也沒有擼起袖子加油幹的作風,結果是施政報告提出的方針和政策仍然停留在文件上,土地供應、房屋等深層次問題長期未能有效解決。
政府內部依然瀰漫舊時代的官僚主義作風,怎麼能夠立竿見影解決?
有人提出新的思維方式,認為一小部分的政務主任職位可以向社會開放,其餘的問題要逐步解決,要完善公務員的培訓制度,讓他們學習要以服務市民為中心的意識,要學習憲法和基本法,逐步解決工作思想和作風問題。這種建議,收效相當之緩慢,恐怕市民沒有這麼大的耐性。
設“地區行政專員”職位
筆者認為,改革區議會,培養接地氣的治港人才,有了人才的儲備庫,讓他們進入公務員系統,才容易挑選出有開拓性思維,並且勇於辦事的治港人才。
現時區議會共有四百多個選區,每一個選區遇到的民生問題都不盡相同。一直以來,政府都沒有針對性地接納和收集地區的民間意見,形成方針政策,以利於盡快解決這些民生問題。相反當出現了行政方面的瓶頸或者死結,工作推不動的局面時,便任由問題掛起來,成為懸案,結果是問題越積越嚴重。
隨著區議員宣誓要求和“愛國者治港”原則貫徹落實,現在約三百名亂港區議員被DQ或自行辭職了,當局應該趁這個大好機會,改革區議會的結構、功能和選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