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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樹:只要民進黨當局承認“臺灣人也是中國人”、“兩岸關係是中國人之間的事情”,就可以視為其已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兩會商談隨之馬上恢復。 |
中評社香港7月26日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黃嘉樹在即將出版的《中國評論》8月號撰文,就如何建構兩岸和平發展穩定架構的問題闡釋個人的理解、探討問題的癥結、提出解決的思路。
文章提出三種不同的和平境界:單純的“沒有戰爭”為低度和平或暫時和平;由和約保障的正式和解為中度和平或較穩定和平;而消除了敵意則是高度和平或永久和平。依此觀點分析台海兩岸關係的四項特點:低度和平、多方博弈導致的力量均勢、和平升級困難及其原因、政經、官民的落差。
文章認爲,從大陸方面的政策調整思路論,提出“兩岸和平穩定架構”就意味著並不急於在短期內完成政治統一,是大陸對台政策新思維中“促統不怕拖”的政策具體化。近幾年中國對台重要文告和黨政高層領導對台重要談話,提及“統一”的概率明顯減少,而“和平發展”出現的概率則明顯增加,這也可以說是一種“促統不怕拖”的心態流露。
在兩岸交流中要提倡換位思考,弘揚和平文化。
兩岸不僅要去除“現實的戰爭”,也要去除“心中的戰爭”。
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發展架構的認知前提是:在一個主權、領土統一的國家內部,存在兩個互不隸屬的法政系統。兩岸在這個問題上都應有所妥協。
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發展架構的關鍵(路徑、目標、象徵標誌、保障)是解決兩岸公權力的相互承認與合作問題。
和平穩定架構能否建成的關鍵,在於能否找到一個雙方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的過渡性的妥協方案。
文章建議大陸方面在解決這個問題上應做到六個區別:(1)統一前的一個中國與統一後的一個中國相區別。(2)反獨與促統相區別。(3)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相區別。(4)正式外交關係與“非外交官方關係”(非國家的國際關係,如香港特區的對外關係)以及“純民間關係”相區別。(5)主權的所有權(屬於全體人民,不能分割)同主權的行使權(人民經過法定程式交政府掌理,可在一定條件下分割)相區別。(6)把臺灣民眾確有需要的“拓展對外活動空間”同當局為搞“台獨”而進行的“外交突破”相區別。
這六點,有些大陸已經在做了。有些還在思考與探索之中,並且需要兩岸的有識之士共同來思考與探索。
文章指出,我們可以考慮以“民族認同”為新的尺規,只要民進黨當局承認“臺灣人也是中國人”、“兩岸關係是中國人之間的事情”,就可以視為其已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兩會商談隨之馬上恢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