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胡主席已經在中共的十七大上提前回答了這個問題。他在《政治報告》中鄭重對台灣各個政黨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值得注意的是,胡主席並沒有強調“統一”。由此可知,在未來相當長時期內,雙方談判的議題不會是統一問題即台灣當局對中央政府的歸順問題,而是如何建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的問題。換言之,在“反獨優先”和兩岸“共議統一”這兩個戰略階段之間,將有一段很長的“和平發展”階段。把“和平發展”明確為兩岸關係中的一個過渡階段,以建構兩岸和平發展互動框架做為銜接“反獨”與“促統”的樞紐工程,這是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對台戰略的新創見,它細化了解決台灣問題的路徑選擇,使宏觀的大戰略首次有了具體的操作平台和分階段的戰術方案與戰術目標。
早在1984年,鄧小平就指出:“因為我們精力要花在經濟建設上,統一問題晚一些解決無傷大局”2。雖然“和平發展”在字面上沒有“統一”,但它無疑是必須以“一個中國”為指導原則和基礎、以“統一”為指向和目標,雙方談出一些關於兩岸和平穩定互動的協議本身就是促統的實際體現,或者說是促統的初期階段。
對台戰略設計中已經有了初步的“兩岸和平路線圖”
胡錦濤在2005年會見連戰、宋楚瑜等台灣政黨領袖時,與連戰先生共同明確提出了“建構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的主張。其後,各方面人士圍繞這一主張提出種種構想,如建立兩岸政黨交流機制、建立兩岸領導人會晤和磋商機制、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乃至自由貿易區或共同市場””等等。現在兩岸政黨交流機制早已走出構想階段而部分成為現實;兩岸經貿交流機制、談判機制、對話機制也都有了令人樂觀的成長和發展。
有學者認為:單純的“沒有戰爭”是低度和平或暫時和平,也可稱為現實主義的和平;由協定保證的正式和解是中度和平,也可稱為制度保障或制度主義的和平;而消除了敵意則可以視為是高度和平或永久和平,也可稱為共同利益保障或建構主義的和平。低度和平是不能用武,是不戰的和平;中度和平是不願用武,是和解的和平;到了高度和平階段,就是根本不需要用武,是昇華到了和諧的和平3。
用上述觀點來解讀目前還是朦朧狀態的“兩岸和平路線圖”:當前台灣海峽的現狀是“低度和平”即不戰,是靠相關各方的相互軍事威懾保障的和平;下一步是兩岸通過平等談判簽定和平協定或結束敵對狀態協定,或建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兩岸政黨交流機制、兩岸領導人會晤和磋商機制””等等,使兩岸的和平升級為靠制度或協定保障的“中度和平”。再經由雙方共商兩岸關係的未來,“共議統一”來邁向共同利益保障的“高度和平”,其象徵是兩岸經濟文化交流的全面機制化,台灣朋友建議的兩岸自由貿易區或“兩岸共同市場”,就是對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全面機制化的具體構想,胡主席在會見連戰、宋楚瑜時對這些構想已做了積極回應。
對台戰略從“征服型”的統一轉為在和解、合作基礎上的“共促統一”
改革開放對於中國人精神世只最重大的影響之一,就是改變了中國人對於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的看法。在領導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中,鄧小平逐漸形成了他對當代資本主義的系統看法,認為資本主義是當代中國和平共處的夥伴、是改革開放的對象、是激烈競爭的對手、是學習借鑒人類文明成果的源泉之一、也是中國和平演變的危險之一。這樣的認識就全面了、深刻了、實事求是了4。
我們知道,台灣問題原本就是因為意識形態分歧和制度選擇差異(國共內戰、美蘇冷戰皆源於此)引起,改革開放以前,中美關係和兩岸關係基本上都被定位為“敵我關係”的性質。其後大陸認真總結“文革”的教訓、改革開放逐步擴展和深入,國人對於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逐漸有了更加全面、深刻、更加實事求是的認識,在兩岸關係中和中美關係中因為意識形態和制度選擇而產生的敵意就下降了。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現在的中美關係已經不能簡單歸類為“敵我關係”,而是既有矛盾和對抗、又有妥協與合作的、非敵非友、可敵可友、亦敵亦友、此時敵它時友、此事敵它事友……的非常複雜的關係;兩岸關係除了與陳水扁“台獨”政權對抗的八年外,在其他時段內也不能簡單定位為是“敵我關係”,它同樣也是非敵非友、可敵可友、亦敵亦友、此時敵它時友、此事敵它事友……的非常複雜的關係。
改革開放、中美建交和鄧小平宣佈對台灣的和平統一方針,這三件事幾乎同時發生,絕不是時間上的巧合,而是因為這三件事本來就存在著密切的內在聯繫和制約關係。改革開放是“市場化”和“全球化”的結合,其主要內容之一是改變與西方的關係,而美國是西方世只的領袖,因此如鄧小平所說“中美關係終歸要好起來才行”5。而台灣問題又是中美之間最敏感、最重大的分歧問題,要想讓“中美關係好起來”,就必須妥善處理台灣問題,不能讓中美在台灣問題上的分歧衝擊改革開放的大局,這就是鄧公當年的戰略思考。而今三十年過去,這一重大戰略思考仍然對中國有至關重大的指導意義,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也必將仍然有至關重大的指導意義。
與中國對資本主義的“制度包容”和對美國的“有限合作”相呼應,對台戰略也漸漸從“征服型”的統一轉為在和解、合作基礎上的“共促統一”。改革開放前乃至改革開放後相當長一段時期,我們對於台灣當局的政策””無論是武力解放還是和平統一,其實都沒走出古代中國處理割據的基本模式,即傳統的剿、撫、或剿撫並用,(武力解放是“剿”,和平統一是“撫”,和平統一但絕不承諾不使用武力是“剿撫並用”),這種基本模式可稱之為“征服型”統一(包含武力的征服和招安式的征服)。
目前中國共產黨已經建立了同台灣泛藍政黨的合作平台,今後只要泛綠政黨放棄台獨主張,中共也可同其建立正式黨際往來。在對台工作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就是招商引資,實際上就是要做好台灣資產階級的工作,讓他們在祖國統一大業中起作用、做貢獻。胡錦濤關於兩岸和平發展架構和簽訂兩岸和平協定的主張,完全超越了“剿、撫、或剿撫並用”的傳統模式。一旦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剿”就無從談起了,但這時仍未統一,換言之台灣當局也沒有接受“撫”(沒被招安);這時的兩岸關係將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的關係,這將是完全不同於以往中央處理地方割據政權模式的新型關係。
註釋
1)載《人民日報》,1995年I月31日。
2)《在中央顧間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載《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03頁,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
3)參閱:黃嘉樹:《兩岸和平問題研究》,載《教學與研究》2007年7月號。
4)參閱:中央黨校課題組:《當前黨政干部關注的深層次理論問題》,黨建讀物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180頁。
5)《中美關係終歸要好起來才行》,載《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350頁,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8年12月號,總第13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