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指出,兩岸在文化交流與文化建設上“相向而行”,不僅必要,而且可行。說“必要”是各自進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長治久安、共創雙贏、最終達到整合的需要,是振興中華民族、重塑中華文明在21世紀的世界影響力的需要。說“可行”,不僅因為兩岸文化系出同源、兩岸都受到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觀念的影響,“最大的合作基礎在於文化”,(注10)不僅因為兩岸在文化上“花開並蒂、各領風騷、互有擅場”(注11),存在著取長補短、相互借鑒、合作互利的需要,而且因為兩岸都奉行“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的現代文明信條與宗旨,都追求和諧社會與和諧世界的理想,都有相向而行的願望,這是兩岸文化發展能夠相向而行的關鍵所在。
其次,為促進兩岸文化交流與文化建設相向而行,應確立如下一些基本認知和指導思想:
1、承認兩岸在社會制度、意識形態、價值觀、行為方式等精神文化層面上存在分歧;
2、認知兩岸交流歸根到底是人與人的交流,舉凡兩岸一切交流均與文化有關,均應一體適用“相向而行”的要求,現階段應重點尋求狹義文化交流(相對於經濟交流的範疇)的突破;
3、應建立基本的交流共識,即:兩岸人民都是炎黃子孫、中華兒女,大陸文化和台灣文化都屬於中華文化的範疇,兩岸都有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權利與義務;
4、兩岸文化交流應秉持以人為本,以同胞為懷,以振興中華、再鑄中華文明的輝煌盛世為目標的宗旨;
5、兩岸相向而行的低級目標應是求同存異、擱置爭議,最大限度地尋找並建立兩岸在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上的公約數,從有共同利益和共同語言的地方做起,如合編語文辭典、加強文教交流、保護知識產權和食品衛生,加強新聞出版、影視製作、創意產業、宗教民俗、志工社區等的交流合作,追求共同利益的擴大化和共同語言的拓展;
6、兩岸相向而行的中級目標應是求同化異,即在平等交流、溝通協商的基礎上增進瞭解和理解,嘗試尊重、包容、借鑒乃至欣賞與自己不同的價值觀與思想行為方式,宣導換位元思考、設身處地、互相學習,逐步縮小觀念認知和情感差距,化解並解決爭議;
7、兩岸相向而行的高級目標應是追求和諧,即各種思想觀念和平共處,互相尊重、取長補短、自然選擇,進而在更高的層次上達到兩岸文化的融合與再造,重現中華文明的盛世輝煌,為人類社會的現代化進程與文明進步,樹立典範,作出貢獻。
換言之,要實現上述目標,應注意:1、不做傷害或有損於兩岸政治互信、傷害或有損於兩岸人民共同利益的事情;2、不搞兩岸社會制度、意識形態、價值觀念、生活方式乃至所謂“核心利益”的對抗;3、不操之過急、揠苗助長;4、不惟己獨尊、固步自封、盲目地否定和排斥一切與自己不同的思想文化或制度主張;5、不在交流中將自己的思想觀念強加於人。
總之,兩岸交流相向而行應秉持誠意和善意,循序漸進,先易後難,不斷地摸索和總結經驗,累積互信,逐步擴大成果。相信只要兩岸都“站在中華民族的高度”,都有相向而行的誠意、願望、決心與行動,假以時日,兩岸之間在精神文化層面的差距一定會逐步縮小,最終達到理想的彼岸。
結語
兩岸關係在經歷了近60年的冷戰對峙之後,終於在2008年迎來了和平發展的曙光,並在短短兩年的時間取得了諸多歷史性的大突破。在實現大三通、簽署ECFA之後,進一步加強兩岸文教交流與合作的議題已被提上議事日程,成為現階段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自然選擇。
文化是民族的靈魂。如果說“兩岸交流歸根到底是人與人的交流,最珍貴的是兩岸同胞心與心的溝通”,(注12)“文化的交流要比其他任何領域的交流都更為深刻,更為長久”(注13)的話,那麼,文化交流就扮演著連接情感、溝通思想、凝聚認同、彌合分歧、重建共同記憶的基礎性作用。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長治久安、良性迴圈,必須要讓文化交流先行,使文化交流與經濟交流並重,將文化的交流、融合與整合貫穿於和平發展的全過程,與振興中華、統一祖國同步。
兩岸雖然在最近幾十年走上不同的發展道路,但結果各有長短,完全可以互補互鑒。台灣文化雖形成了有別於大陸文化的一些特徵,但本質上仍是中華文化的組成部分。惟兩岸制度文化與觀念文化的差異阻礙著兩岸的政治接觸暨和平發展的深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從理論、理想與現實幾個方面來看,兩岸文化交流與文化建設應該並可以相向而行,只有相向而行,兩岸之間的制度與觀念文化的差距乃至敵意才能不斷化解和縮小,最終達到和諧暨整合的目標。
(注1)台“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盼互設官方辦事處文化交流制度化,中評社台北2010年9月6日電。
(注2)見馬英九就職二周年講話,台灣中央社台北2010年5月19日電。
(注3)同注釋6。
(注4)見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會議上的講話。
(注5)江澤民: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新華社1995年1月30日電。
(注6)李登輝在台“國統會”針對“江八點”發表談話,台灣中央社1995年4月8日電。
(注7)見台灣中華文化總會會長劉兆玄在北京清華大學的演講,中評社北京2010年5月16日電。
(注8)見1996年5月20日李登輝就職演說。
(注9)盛治仁:盼互設官方辦事處文化交流制度化,中評社台北2010年9月6日電。
(注10)盛治仁:在2010年兩岸文化論壇的講話,中評社台北2010年9月6日電。
(注11)盛治仁盼互設官方辦事處文化交流制度化,中評社台北2010年9月6日電。
(注12)見賈慶林在第二屆海峽論壇大會的講話,廈門網www.xmnn.cn日期:2010-06-20。
(注13)見中台辦主任王毅在第九屆兩岸關係研討會上的講話,中國台灣網2011年1月18日桂林消息。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1年4月號,總第160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