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兩岸協商談判的身份和對象
由於兩岸之間關於政治地位問題分歧尚未解決,兩岸在進行協商談判時的在主體、身份、對象問題上的處理也可以說是“兩岸特色”之一。海協會和海基會是當前兩岸協商談判最主要的機構,它們名義上都屬於民間協商機制的範疇,海協會在大陸的登記性質為“社會團體法人”,海基會在台灣的登記性質為“財團法人”。但與純粹的民間機構不同的是,兩會是經過官方正式授權從事兩岸交流、聯繫和協商談判的機構。黃嘉樹教授認為,海協會是“以官扮民”,海基會是“以民扮官”,都是接受兩岸當局的授權,談判的內容有時候一定會涉及公權力,而兩岸當局也必然會進行政策把關和幕後操縱。(注8)除了“兩會”之外,兩岸之間還曾在官方無法進行直接接觸情況下授權民間團體、行業協會、企業組織或法人團體進行過協商與談判。民進黨當局執政期間,由於其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不承認“九二共識”,使得“兩會”的協商無法恢復,祖國大陸從務實可行的角度出發,提出以“民間對民間、行業對行業、公司對公司”的方式來進行協商。但這是在兩岸關係發展特殊時期的權宜之計,在兩岸關係已經實現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新形勢下,這樣的迂回方式已經不合時宜。
四、兩岸協商談判的路徑與策略
兩岸協商談判過程和策略的務實性也可以看作一大實踐特徵。為了更為順暢地推動兩岸協商談判,兩岸之間務實地、實事求是地確定協商談判的進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一個長期、艱巨和複雜的過程,需要有足夠的耐心和包容心,體現在兩岸協商談判上就是要實現原則性、包容性和靈活性的有機結合,既要立足於當前,也要著眼長遠,既要體現特定領域的特點,也要適應兩岸關係發展的需要。這樣做的目的和好處,一方面是體會到台灣島內特殊的政治環境和兩岸關係特殊的歷史背景,為了使台灣民眾對大陸的對台政策主張,盡可能地被台灣民眾所瞭解、理解和接受;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在兩岸接觸商談時,為台灣當局和兩岸政治關係的處理留下餘地,以便在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的前提下,爭取兩岸互利雙贏的結果。(注9)也正是從務實的角度出來,在兩岸政治談判的問題上,胡錦濤總書記才提出,兩岸協商總體上還是要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但雙方要為解決政治問題進行準備、創造條件。(注10)
“兩岸特色”協商談判面臨的挑戰
雖然過去幾年,兩岸之間的協商談判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依然面臨著來自各方面的挑戰,有些“兩岸特色”還不被島內某些政治勢力所接受,也不被某些外國勢力所理解。因此,如何維護兩岸協商談判的政治基礎,深化兩岸政治互信,促進兩岸協商談判向更廣更深層次發展,依然是兩岸同胞需要努力的方向。
第一,島內共識缺乏和政局變化對兩岸協商談判的影響。
兩岸協商談判必須在兩岸之間有基本共識和起碼的民意基礎。大陸從黨和政府到普通民眾,在通過協商談判來改善和發展兩岸關係問題上有著高度共識。但兩岸關係不只是簡單地大陸與台灣的雙邊關係問題,台灣目前依然是一個藍綠政治高度對立的社會,國民黨和民進黨在發展兩岸關係的一些關鍵性問題上還存在深刻的分歧,遠沒有形成基本的共識。蔡英文雖然提出“台灣共識”,但迄今為止還只是一個空洞和粗象的概念,她並沒有回答“台灣共識”到底是什麼,藍綠能不能達成共識,如何達成共識、這種共識能否作為與大陸談判的基礎等核心問題。不僅如此,對於台灣多數民眾接受,並已經指導兩岸協商談判實踐的“九二共識”,蔡英文依然堅持不承認的立場。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台灣島內政局發生變化,兩岸的協商談判勢必會因為缺乏共同政治基礎而被迫中斷,由此將會導致ECFA的後續協商、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後續運作、兩岸十五項協定的後續落實,都不可避免地會遭遇到現實的困難。
第二,兩岸協商談判亟待從經濟領域向其他領域延伸和突破。
雖然兩岸確立了“先經後政、循序漸進”的原則,但兩岸協商談判不可能永遠停留在經濟領域,如何延伸、拓展和深化兩岸商談的議題,已是兩岸需要認真思考和面對的現實問題。當前,兩岸協商談判取得階段性進展,順利簽署ECFA等十幾項經濟社會領域的協定,這些協定一方面順應了兩岸經濟社會交流的現實,另一方面其實也是一種在政策落後於現實情況下的“亡羊補牢”之舉。兩岸在其他領域的協商談判,不能永遠落後於兩岸交流的實際,不能總是“後知後覺、被動因應”,而是要“未雨綢繆”,在兩岸文化教育交流日趨密切,台生在大陸求學人數越來越多,大陸學生也開始到台灣就讀等背景下,理應將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擺上議事日程。同時,兩岸政治對話是大勢所趨、無法回避,其實與大陸相比,其實台灣方面更需要通過政治對話來解決其在政治定位、國際活動、軍事安全等問題上面臨的困境。雖然當前政治對話的條件和氛圍尚不成熟,但“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之人”,兩岸雙方都需要為政治對話創造條件、預做準備,一旦時機成熟,便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地開啟政治對話的大門。
第三,兩岸協商談判依然需要增進政治互信和加深民間瞭解。
政治互信是兩岸進行協商談判的官方基礎,民間瞭解是兩岸協商談判的民意基礎。在兩岸之間,無論在過去、現在還是未來,互信都是影響兩岸關係和平、穩定和發展非常關鍵性的因素之一。2008年以來,兩岸在“反對台獨”和“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已經建立起初步的互信,但這些互信還很脆弱,不足以讓兩岸協商談判向某些敏感性議題延展。由於兩岸長期以來形成的固有的、結構性矛盾尚未解決,大陸和台灣對對方的動機和意圖存在很大疑慮,這些都會體現在協商談判的過程之中。如果不繼續增進和深化政治互信,兩岸協商談判進程就難以繼續推進。除了兩岸官方要增進政治互信之外,兩岸民間更是應該通過加深瞭解和溝通來累積互信,為協商談判打造一個有利的民意基礎。雖然兩岸開放已二十四年,但整體上看,兩岸民眾之間的瞭解依然非常有限,部分民眾一些問題上不能設身處地地尊重對方、理解對方,反而容易受到某些勢力的誤導,甚至產生一些扭曲的認識。這就需要兩岸要持之以恆、堅持不懈地擴大民間交流交往,讓越來越多的台灣民眾逐漸意識到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性,對兩岸恢復協商對話和建立經貿合作和民間交往機制保持正面和積極的態度。
第四,兩岸協商談判難免會受到美、日等外來勢力的干擾。
兩岸協商談判雖然是中國內部事務,但不可避免地會引起美國、日本等國際勢力的關注和疑慮。回顧二十年來兩岸協商談判過程中美國的態度,我們可以發現,美國對兩岸對話、協商和談判的關注從未減少。當前美國“鼓勵”和“樂見”兩岸對話是有限度的,“不介入”兩岸對話是有前提條件的。只有在兩岸協商談判不傷害美國利益,以及在美國能夠瞭解和掌握兩岸協商談判進程的情況下,美國才會“鼓勵和不介入”兩岸協商談判。迄今為止的兩岸協商基本上都集中在經濟和社會領域,對美國利益的直接影響有限。但是,美國、日本等國際勢力對兩岸關係“走得太快、走得太近”,影響到它們在台海和亞太地區的利益,不符合其“不統、不獨、不戰”的戰略憂慮,始終存在。一旦兩岸協商談判的步伐讓美、日等國疑慮加深,不排除他們會採取牽制和杯葛的動作。雖然美、日等國只是影響兩岸協商談判的外部因素,但其“介入”或影響這一進程的意圖不容忽視。針對美、日等外部因素,兩岸在協商談判過程中要趨利避害,不僅要努力避免其消極影響,更要想辦法促進它們發揮積極作用。只有這樣,才能夠為兩岸協商談判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實現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不斷拓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
注釋:
(注1)胡錦濤:《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新華網,北京,2008年12月31日電。
(注2)《賈慶林在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開幕式上的演講》,轉自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網站,http://www.gwytb.gov.cn/speech/speech/201101/t20110123_1723997.htm。
(注3)劉國深:《兩岸政治僵局的概念性解析》,載《台灣研究集刊》,1999年第1期,第3頁。
(注4)胡錦濤:《協商談判是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必由之路》,新華網北京2008年6月13日電。
(注5)Fred Charles Lkle, How Nations Negotiate, New York : Frederick A. Praeger, 1964 , pp.3-4.
(注6)吳秀光:《政府談判之博弈理論分析》,台北:時英出版社,2001年版,第8頁。
(注7)陳雲林:《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載《求是》,2009年第5期,轉自求是理論網,http://www.qstheory.cn/zxdk/2009/200905/200906/t20090609_1733.htm。
(注8)黃嘉樹、劉傑:《兩岸談判研究》,北京:九州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頁。
(注9)唐樹備:《兩岸在政治關係定位上的衝突和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政治關係的前瞻》,載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編:《北京台研論壇(第一輯)》,香港:香港社會科學出版社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343頁。
(注10)《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同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舉行會談》,新華網,北京,2009年5月26日電。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1年11月號,總第167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