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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希望將台灣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列為兩岸合作、列入兩岸談判項目之一。(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2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天上午在“立法院教育暨文化委員會”答覆“立委”質詢時表示,台灣有18處世界遺產潛力點,申請世界遺產卻受限於規則,因此希望能尋求兩岸合作的機會,將台灣申辦世界遺產列入兩岸談判的項目之一。
教育暨文化委員會上午開會討論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修法精神、規劃方向、草案內容及修法進度,以及對現有文化資產保存的成果與執行作為,龍應台提出報告並備質詢,“立委”李桐豪、蔣乃辛、鄭天財、孔文吉都關切文化資產保存如何與國際接軌。
孔文吉提到他去過雲南麗江,整個村都是世界文化遺產,非常壯觀,立即引發委員會的共鳴,龍應台也認同他的觀點。
龍應台表示,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大會於1972年決議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2003年決議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宣示保護有形的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台灣有18處世界文化遺產潛力點,但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無緣參與世界遺產的相關工作與活動,按照其遊戲規則是無法去申報的。
她指出,除非把台灣18處世界文化遺產潛力點列為兩岸的,因為這是超出意識形態的東西,這件事是否是可以列為兩岸合作的項目,一直是在討論的議題,她希望將這點列入兩岸合作談判的項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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