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來兩岸關係發展實踐對統一的經驗啟示
兩岸關係發展實踐推動著大陸對台工作大政方針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發展,推動著對兩岸關係發展和國家統一進程的規律性認識進一步深化,推動著國家統一理論的向前發展。從“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提出,到“江八點”再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直至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思想,新的認識和理論發展必將進一步更好指導著兩岸關係發展的實踐,推進國家統一進程。
深化對統一的總體認識。30年來,大陸始終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隨著兩岸關係從隔絕對峙到接觸交流,從緊張動盪到和平發展,再到複雜嚴峻的兩岸關係形勢,促使大陸對兩岸統一進程有著更加全面的認識,也更加堅定了和平統一的信心。中共“十八大”報告指出“和平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從兩岸關係曲折發展歷程中,大陸清醒認識到兩岸和平統一的長期性、複雜性,爭取台灣民心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胡六點”中提出“兩岸統一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必然”,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體中華兒女攜手努力,就一定能在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把完成祖國統一的歷史使命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緊密聯繫起來,賦予對台工作目標新的時代內涵”。⑫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將推進兩岸統一與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緊密結合起來,從而對兩岸關係發展和統一進程有了更深刻的規律性認識,指引著對台工作和國家統一進程始終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深化對統一內涵的認識。1980年代,大陸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時,認識到的統一是通過國共兩黨談判以“一國兩制”方式在台灣成立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實現“高度自治”,“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⑬,更多是形式上的統一,“一國兩制”是統一後的制度安排。“大陸方面在面對國民黨不願進行和平統一談判的情況下,從90年代初開始考慮先進行解決兩岸政治分歧問題的商談,陸續提出了相應的商談主張。”⑭隨著兩岸關係發展變化,大陸方面進一步深化對統一內涵的認識。“胡六點”提出“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為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兩岸可以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再次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習近平總書記更首次提出“我們所追求的國家統一,不僅是形式上的統一,更重要的是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⑮和平統一的目的“更重要的是達致兩岸民心的‘心靈契合’,建構‘兩岸命運共同體’,將統一與實現整個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聯繫起來。”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一更重要的是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論述,極大地擴展了統一內涵,對於當前及今後對台工作的理念路線、政策措施都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深化對統一路徑的認識。一是從大方面看,從過去著眼於政治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到通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找到了推進統一進程的正確道路。早期,大陸強調兩岸通過政治談判的方式直接實現統一,經過兩岸關係發展實踐過程,逐漸得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正確道路的重要論斷。中共“十八大”報告指出“實現和平統一首先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正確道路”,既強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目標是實現和平統一,也指明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實現和平統一的最佳之路。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兩岸政治談判並不是對立的。不僅在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框架中需要協商談判,而且解決“兩岸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問題”終歸需要兩岸政治談判。與此同時,對兩岸政治談判的作用和內涵的認識不斷深化發展,尤其是認識到可以就“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直接引領了兩岸政治交往取得歷史性突破,從而為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框架和未來兩岸政治商談作出了重要鋪墊。
二是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認識不斷深化,尤其是提出“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豐富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策內涵。“胡六點”首次全面系統闡述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提出了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策主張。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本方略:政治基礎是堅持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重要途徑是深化交流合作、推進協商談判,強大動力是促進兩岸同胞團結奮鬥,必要條件是反對“台獨”分裂活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從開創新局面到鞏固深化、全面發展再到受到重大衝擊;從兩岸大交流到提出“兩岸一家親”理念、“拉近同胞心靈距離,增強對命運共同體的認知”;從經濟社會文化領域延伸到政治交往的突破等,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踐的基礎上,針對兩岸關係形勢的演進提出“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重大命題,不斷豐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策內涵,從而不斷探索到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的有效途徑。
深化對統一條件的認識。大陸自身發展進步是根本保證,不僅是硬實力的發展,還包括軟實力的提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反對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是基本前提;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爭取台灣民心的轉變是充分條件;有利的國際環境則大大減少統一的外部阻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從根本上說,決定兩岸關係走向的關鍵因素是祖國大陸發展進步。”這是在總結歷史規律和兩岸關係發展經驗基礎上作出的科學論斷。“兩岸關係發展歷程充分表明,祖國大陸的發展進步始終牽引著兩岸關係發展,是決定兩岸關係基本格局和發展方向的關鍵,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和平統一提供了雄厚的實力基礎和可靠保障。”⑰
深化對統一後制度安排的認識。大陸提出以“一國兩制”模式解決台灣問題,但一直受到台灣方面的“污名化”。30年來,根據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和發展形勢,兩岸各界人士不斷探索解決兩岸統一的制度模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我們認為,這也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是能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的安排”。從“一國兩制”科學構想提出以來,在香港、澳門實踐的基礎上不斷豐富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更具有發展性、開放性和包容性的論述,有利於兩岸雙方更好地探索具有兩岸特色的國家統一模式,從而更加有利於推進兩岸和平統一進程。
兩岸關係發展的實踐與國家統一理論的創新,相輔相成,相得益彰。過去30年的兩岸關係發展歷程極大地深化大陸方面對兩岸關係發展和國家統一的規律性認識,使大陸在推動對台工作和國家統一進程中更加與時俱進、更加積極主動、更加富有成效。總結過去30年兩岸關係發展的實踐特徵和對兩岸統一的經驗啟示,對認識當前兩岸關係現狀及下一步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和兩岸和平統一進程具有重要意義,為此,我們應進一步加強研究,深化理論認識,推動實踐發展,以更好造福於兩岸同胞。
注釋
①張志軍:把握大局 為所當為——2017年新年賀詞,《兩岸關係》,2017年第1期。
②新華網2015年11月8日電,《中台辦、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談兩岸領導人會面》。
③新華網2015年3月4日電,《習近平強調:堅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 促進共同發展造福兩岸同胞》。
④新華網2016年3月5日電,《習近平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
⑤孫亞夫:概論1987年至2012年兩岸關係發展脈絡,《政治學研究》,2015年第4期。
⑥新華網2013年10月6日電《習近平總書記會見蕭萬長一行》。
⑦新華網2013年10月6日電《習近平總書記會見蕭萬長一行》。
⑧新華網2015年11月4日電《張志軍表示:兩岸領導人會面具有里程碑意義》。
⑨新華網2015年11月8日電《中台辦、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談兩岸領導人會面》。
⑩鄭育禮:台灣在兩岸經濟實力對比中的地位大幅下滑,《台灣週刊》,2017年第8期。
⑪孫亞夫:概論1987年至2012年兩岸關係發展脈絡,《政治學研究》,2015年第4期。
⑫張志軍:維護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求是》,2016年第20期。
⑬鄧小平:中國大陸與台灣和平統一的設想,《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第30~31頁。
⑭孫亞夫:概論1987年至2012年兩岸關係發展脈絡,《政治學研究》,2015年第4期。
⑮新華網2014年9月26日電,《習近平總書記會見台灣和平統一團體聯合參訪團》。
⑯中評月刊社論:新春話兩岸:和平統一的本質與實現途徑,《中國評論》2017年3月號。
⑰張志軍:維護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求是》,2016年第20期。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7年10月號,總第23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