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題:把握新時代融合發展與和平發展內涵轉型升級 作者:鄭劍(北京),廈門大學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理事
【摘要】兩岸關係融合發展的主張,既有對以往和平發展主張的繼承和延續,更有適應新形勢、抓住新機遇、應對新挑戰、塑造新局面的創新和發展,不少相通的內容所強調的重點也有所不同。推進兩岸關係融合發展,需要進一步把握這些區別或轉型升級方面,根據台灣島內形勢、兩岸關係、統一進程及外部環境的發展演變,積極作為、有效塑造,因勢利導、趨利避害,推動兩岸關係破浪前行,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進程。
進入新時代,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大陸方面在以往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基本主張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推進兩岸關係融合發展的新主張。兩岸關係融合發展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固然不是替代關係,融合發展屬於廣義和平發展大概念的一部分,但融合發展主張的提出,必有其新的內涵和標準要求。概言之,融合發展可以看作以往和平發展主張的升級版。不然的話,融合發展就沒有提出的必要了。所以,貫徹新時代兩岸關係融合發展主張,必須在思維上和行動上與時俱進,在全面把握融合發展與和平發展基本聯繫的同時,準確深入認識其相互區別,努力實現創新發展。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本內容,包括總目標和階段目標、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推進路徑、方法措施、標準要求以及自身建設等方面,兩岸關係融合發展也不外乎這個範疇。兩岸關係融合發展的主張,既有對以往和平發展主張的繼承和延續,更有適應新形勢、抓住新機遇、應對新挑戰、塑造新局面的創新和發展,不少相通的內容所強調的重點也有所不同。推進兩岸關係融合發展,需要進一步把握這些區別或轉型升級方面,根據台灣島內形勢、兩岸關係、統一進程及外部環境的發展演變,積極作為、有效塑造,因勢利導、趨利避害,推動兩岸關係破浪前行,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進程。
第一,和平發展更著眼兩岸統一的長期性、未來時,融合發展更著眼兩岸統一的加速性、現在時。大陸方面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張,是2005年正式提出的。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根本目標固然指向統一,但階段性使命更強調反對和遏制“台獨”,穩定兩岸關係基礎,培植和平統一條件。對何時統一、何種條件下統一以及和平發展與祖國統一之間的具體、可操作性關係等問題,有關論述並不十分清晰,實踐中可操作性有限,多少有點“跟著感覺走”的味道。當時和平發展所秉持的,也更多是從長計議、行穩致遠這樣的思維觀念。而進入新時代,陸續提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融合發展並特別強調融合發展,一方面表明大陸方面將堅持和平發展的基本主張,另一方面表明大陸方面將更著力於和平發展和融合發展與祖國統一之間的密切聯繫,努力實現兩者一體籌畫、一體聯動、一體操作。一切對台涉台政策決策和戰略部署都直接與實現兩岸統一掛鉤,為兩岸統一纍積創造條件,塑造必須統一、必然統一態勢。即便反“台獨”、反干涉鬥爭,也是直接而非間接促統。推進兩岸統一問題上,大陸方面既扎扎實實地直接做,也旗幟鮮明地直接說,中間不再隔著論述上的模糊性、行動上的婉轉色彩。換言之,如果是以往的和平發展指向的是可預見的統一、必然的統一的話,那麼融合發展則更指向可遇見的統一、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實際推動並逐步實現的統一、列入中央議事日程的統一。當前,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也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目標。所以,推進兩岸關係融合發展要有緊迫性,直接瞄準兩岸統一的目標、循著兩岸統一的進程來設計融合發展的政策舉措,按照是否符合促統的要求衡量融合發展的工作成效。凡是目的不明、指向兩可、虛無縹緲的工作都要摒棄,凡是統“獨”不分、界限不明、空耗資源的工作都要遠離,凡是缺乏針對性有效性的工作都要從日程本上劃掉。我們的工作目標、計畫和落實,都要瞄準統一、緊貼統一、為了統一。
第二,和平發展更突出發展觀,融合發展更突出融合觀。在兩岸關係上,發展觀重在通過發展逐步消除兩岸物質層面差距,積纍精神層面認同,形成物質與精神層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促進台灣民眾對祖國大陸的認同,進而支持統一;融合觀重在從建構認同出發,通過兩岸全方位交流合作並建構相應制度機制,在經濟、社會、文化、安全、涉外乃至政治等諸層面逐步塑造共同的兩岸、共同的台灣、共同的大陸、共同的祖國、共同的中國人的現實和認知,形成兩岸一體化體系,達成兩岸心靈契合,最終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和統一後台灣長治久安。融合發展更強調瞄準心靈契合的目標,在涉及民眾生活的各個層面同步展開,全方位一體化推進;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雙輪驅動,物質世界激發精神世界重塑重構,精神世界激發物質世界鞏固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時,緊緊圍繞“融合”二字做文章,既不能無目的地為發展而發展,更不能在發展中製造兩岸新的心靈鴻溝;集中發力於兩岸之間特別是台灣經濟社會層面有利於台灣最廣大民眾利益,有利於更多台灣中下層民眾受益,有利於消除部分台灣民眾對祖國大陸的誤解,有利於培植台灣民眾對中國人身份認同和統一後中國嚮往的因素;堅決避免一些政策舉措成為台灣資本主義制度固有的“公平正義”問題的“助手”,進而被“台獨”分裂勢力和國際干涉勢力利用,撩撥台灣民眾對兩岸問題的認知。
第三,和平發展更追求和平手段、合作推進、水到渠成,融合發展更追求主動作為、化危為機、塑造態勢。儘管無論和平發展還是融合發展,都把兩岸和平統一作為基本追求,但從實踐來看,以往的和平發展更強調維護和平、和平時期、和平路徑、和平手段、和平舉措,融合發展則更在意突破封鎖、克服阻力、對沖干涉、消弭“台獨”。大陸方面融合發展的主張,是在國民黨第二次執政後期提出的。2014年11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福建宸鴻科技(平潭)有限公司、與部分台資企業負責人座談時,首倡這一主張。當時,雖然國民黨仍在臺上,兩岸關係還處於持續發展狀態,兩會新的合作協議還在繼續商談,但來自台灣島內的阻力、美國的干擾也日漸增大,直至發展到2014年台灣所謂“太陽花學運”以及2016年5月主張“台獨”的民進黨重新執政。到2017年底,隨著美國對華戰略競爭的發起,“台獨”分裂勢力和國際干涉勢力聯手挑釁逼迫、進逼紅線,態勢咄咄逼人。一方面,推動可遇見的統一,需要積極主動造勢塑勢;另一方面,新的挑戰面前,發展兩岸關係的常規手段方法必然需要調整。加強鬥爭精神,主動作為、克難前行、化危為機、塑造態勢,成為勢所必然,惟其如此,才能突破重圍。要貫徹中央關於“兩岸關係的根基在民間、動力在人民、交流合作成果惠及兩岸同胞”的指示精神,努力推進和發展兩岸民間交流合作,推動相關機制化制度化建設,展開重大項目工程,厚植民間推動台灣官方的社會力量;千方百計克服阻力,對沖干涉,壓制“台獨”,消弭誤解隔閡,努力克難前行。推進兩岸關係融合發展,要充分考慮台海局勢的複雜性嚴峻性和重大變數,預想到未來可能會面臨更大的阻力、更困難的局面、更複雜的障礙、更嚴重的問題、更嚴峻的形勢,不能一廂情願。越是臨近統一,情況可能會越複雜。將來即便反民進黨勢力掌權,也很難複製馬英九時期的兩岸關係,很難避免台灣某些政治人物在處理拒統與統一、美國與大陸之間關係時劍走偏鋒甚至誤入歧途。要以前所未有的勇氣、責任和氣魄,在動盪中前進,在鬥爭中突破,在較量中佔領道義高地,堅定地推動統一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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