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軍對白刃戰的戰術認識。
白刃戰中,日軍標准的刺殺準備姿勢為一手握前護木,一手握槍托前段彎曲部,槍托稍下垂在支撑腿側面,半斜向面對對手,刺刀尖略與眉平。這樣,槍從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護住頸、胸、腹要害,而刺刀一甩就可以突刺。問題是如果擺一下這個姿勢,就會發現原來這樣一比劃,槍口根本就不是朝向對方,而是朝向斜上方的天空。因此,格鬥起來,射擊的機會很難比突刺的機會更多。而如果作射擊準備,手指必須放在扳機上,這就造成了兩個嚴重問題,一,只要雙方武器一相交磕碰,就會走火;二,手指不能全力握槍,影響了持槍姿態,拼殺中使不上全力。另外,三八式步槍太長,轉動槍口瞄准對方的力距也長,如果對方不是出現在正前方,轉動槍口的時間太長,可能槍口還未到位,自己已經被刺倒,這時候使用槍托進行打擊無疑是更為方便的作戰方法。可見,日軍白刃戰中能够有效射擊的機會很少,保留槍膛中的子彈,取得戰果的機會微乎其微,反而影響了肉搏動作的質量。
這才是日軍在白刃戰前槍彈退膛的真正原因。
無獨有偶,發現在白刃戰中射擊得不償失的並不是日本一家,中國軍隊也發現了這一問題。中國軍隊沒有白刃戰必須退掉子彈的條令,但是西北軍部隊廣泛在白刃戰中使用砍刀,實際上也是主動放棄了射擊的戰術。因為不可能一手揮大刀,一手拿一支步槍射擊。當然這也是因為西北軍出身的部隊刀法獨到,是當時唯一在白刃戰中可以占到日軍上風的中國部隊。其他部隊,包括八路軍,刺殺技術與訓練在二戰前期都遠不如日軍。因此即便容易誤傷自己人,也要保留格鬥中開槍的戰術,以達到“幾條命換他一條命也够本"的目的。這裡面,中國軍隊的槍支質量較差,彈丸初速低,近距離擊中後往往留在對方體內,殺傷力反而更大也是一個原因。順便說一下,西北軍的刀法脫胎自軍閥混戰時期的李景林部,獨成一家,專破日式白刃戰拼刺術。具體的刀法其實只一招,出刀的時候刀身下垂刀口朝自己,一刀撩起來,刀背磕開步槍,同時刀鋒向前畫弧,正好砍對方腦袋。其威力在於揮刀的同時蕩開對方武器,因為和劈砍是一個動作,對手來不及回防就中招了。日本人怕大刀隊,並不是一般的宣傳,而是確有其事。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軍隊和日軍交戰中表明,如果雙方都使用輕武器,受過良好訓練的中國軍隊並不亞於日軍。比如衆所周知的四行倉庫之戰,日軍久攻不克,並不是謝晉元團長有三頭六臂,比別人更為善戰,而是因為四行倉庫三面臨租界,日軍不能使用重型武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戰鬥力幾乎沒有差別,日軍在侵華戰爭中的優勢,主要在重武器。
美軍在太平洋戰爭中也發現同樣問題。美軍的衝鋒槍槍身較短,白刃戰拼刺刀吃虧,最初近戰中往往用長點射彌補其不足。日軍實施夜襲等行動時,多為奇襲,使美軍來不及用密集彈幕將日軍切斷於戰線之前。一旦進入混戰,沒有經驗的士兵用衝鋒槍掃射造成的己方傷亡往往比敵人造成的還大。在貝蒂歐,美軍指揮官肖普上校曾經威脅如果有士兵再亂開槍,就把他的槍扔到海裡,而且從此再不發一顆子彈。
美軍通過總結,認為白刃戰中最好的方法是用手槍對抗日軍的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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