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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紐約時報》營救胡適的經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12 09:11:04  


 
  後來,全國各地的電檢人員開始自說自話,往新聞稿裡添字。多加的字,照樣收費。比如,若稿件裡有“滿洲國”字樣,電檢人員必添上“所謂滿洲國政府”字樣;若稿件提到“康德皇帝”,電檢人員必提筆一改,變成“那個日本傀儡溥儀”。

  讓外國記者深感不便的是,中方電檢人員長年隱身幕後,默默無聞。記者若想登門拜訪,請教為何某些新聞不得報道,則永遠不得其門而入。他們也從未向記者們頒布過規章制度。倘若真有正式條文存在的話,我們是一無所知的,只能懵然行事,被迫將電訊稿交給不知名的人,任由他們校訂、删改、批准或槍斃。

  情況堪稱荒謬,然而,即便是宋子文和早已身心俱疲的總司令,對此也無能為力。這自然造成大量的新聞走私現象。我自己就無數次托輪船公司的可靠船員或朋友,將消息送到八百英裡以南的香港;若沒有南行的輪船,便以同樣方式,將消息送往八百英里以北的大連,通過日本人的電報局拍發。

  中方電檢人員中,有一些無疑在領取日人津貼。一些電訊稿明明於中國有益,於日本有害,卻遭到扣押。我已多次將證據呈交宋子文。但這家電報局的問題解決了,那家電報局又出現。記得上海的電檢人員曾將南京政府一名部長的聲明槍斃掉,而中國政府的意圖是要將其傳播到海外的。但數小時後,他們卻將另一篇稿子放行,那稿子是心懷不滿、藏身沿海租界的軍閥政客對南京政府的猛烈攻擊。

  在中國,負責新聞檢查的部門,是南京政府某部。它擁有大權,可以對全體中國人民的言論、寫作和行為進行“檢查”。它與蓋世太保相似,對思想實施控制,並自定規則,頻繁剝奪記者使用電報的權力,沒收和銷毀報紙、雜志和書籍。對於冒犯了國民黨一黨獨裁的中國人,它可以下令逮捕和處死。對思想獨立與寫作獨立的迫害,最臭名昭著的例子,要算對胡適博士的迫害。胡適博士後來被任命為中國駐美大使。他常說,是《紐約時報》救了他的命,此話是恰如其分的。

  1929年,胡博士任教於上海黃浦江口吳淞的一所小型大學(即中國公學,胡適任校長)。雖然他家在相對安全的公共租界,但大學卻在華界。衆所周知,胡博士的講課內容及他在《新月》雜誌的文章,讓南京的衆多高官恨之入骨。為此,他的中外友人紛紛勸他辭去大學教職,免得每天離開外國控制的地盤,在中方地盤長途行駛,冒著被南京當局手下逮捕的危險。但他對危險嗤之以鼻,繼續盡他的職責,無所畏懼。

  那時,胡博士是中國“新文化運動”的領袖,躋身全世界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之行列。他從未加入國民黨,獲任駐美大使時,連黨員也不是。他在大使一職上,一直待到1942年末。

  胡適身處險境的最初征兆,是以下正式公文的頒布:

  徑啓者:頃奉中央常會交下上海特別市執行委員會來呈一件,內稱:

  案據職會屬第三區黨部呈稱:“查屬區第三次全區代表大會決議案呈稱市執行委員會轉呈中央,咨請國民政府令飭教育部將中國公學校長胡適撤職懲處案,附具理由:胡適借五四運動倡導新學之名,博得一般青年隨聲附和,迄今十餘年來,非惟思想沒有進境,抑且以頭腦之頑舊,迷惑青年。新近充任中國公學校長,對於學生社會政治運動多所阻撓,實屬行為反動,應將該胡適撤職懲處,以利青運。等因,合亟繕呈鈞會,祈查核轉呈”,等情前來:

  “查胡適近年以來刊發言論,每多悖謬,如刊載《新月》雜志之《人權與約法》、《知難行亦不易》、《我們什麼時候才可有憲法》等等,大都陳腐荒怪,而往往語侵個人,任情指謫,足以引起人民對於政府惡感或輕視之影響。夫以胡適如是之悖謬,乃任之為國立學校之校長,其訓育所被,尤多陷於腐舊荒怪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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