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4日電/“有些媒體報道數千家、上萬家駐京辦機構是不準確的,是沒有根據的。全國的縣才有2800多個,不可能有上萬家政府駐京辦事機構。”今日,國管局副局長尚曉汀接受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澄清說,這次撤銷的各地政府駐京辦事機構共有500多家。
人民網報道,尚曉汀解釋說,據統計,截至2006年底,經登記註冊的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門駐京辦事機構共有927家。其中省級政府(包括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城市)及經濟特區政府駐京辦事機構50家,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295家,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駐京辦事機構146家,縣級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駐京辦事機構436家。這次撤銷的各地政府駐京辦事機構共有500多家,有些媒體報道的數千家、上萬家是不準確的,是沒有根據的。全國的縣才有2800多個,不可能有上萬家政府駐京辦事機構。
尚曉汀指出,《意見》規定,已經設立的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確因工作需要,經省區市人民政府核准後可予以保留。據我們統計,登記註冊的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一共有295家,“確因工作需要”是指那些在京流動人口比較多、農民工多,務工經商人員多、流動黨員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等工作任務比較繁重的地區,需要為本地區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群眾在京活動提供相關服務。對不承擔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應該予以撤銷。
“這次撤銷的主要是縣級政府、地方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各類開發區管委會以及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事機構。”尚曉汀說,“撤銷這一類政府駐京辦事機構,主要基於以下幾點考慮:一是這些辦事機構設置過多過濫,造成了行政資源的嚴重浪費;二是這些駐京辦事機構的職能完全可以由省級以及經核准保留的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來承擔,沒有必要重覆設立辦事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