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海基線有何用?
領海基線是沿海國劃定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及其外部界限的基準線,確定沿海國領海基線的位置是確定不同海洋管轄區域的前提,對測量不同區域的具體寬度至關重要。領海基線本身雖然不能起到擴大領海範圍的作用,但基線選擇在何處,以及選擇怎樣的基線,對沿海國的主權管轄範圍是有直接影響的。在不同的海洋管轄區域內,享有的海洋權益不同。
首先,領海基線是沿海國主張領海寬度的基準線。從領海基線向外延伸不超過12海里為沿海國領海,領海是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根據《公約》的規定,不論是沿海國或是內陸國,其船舶均享有無害通過領海的權利(《公約》第17條)。無害通過是指在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前提下,繼續不停和迅速進行地通過沿海國的領海,不得停船和下錨。該制度不適用于飛機。
其次,領海基線是沿海國主張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及其外部界限的基準線。沿海國在毗連區享有海關、財政、移民或衛生事項的管制權(《公約》第33條)。在專屬經濟區享有自然資源、經濟性開發等活動的主權權利和海洋科研、海洋環保等事項的管轄權(《公約》第56條)。在大陸架享有對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授權及管理大陸架鑽探的專屬權利等(《公約》第77條)。
第三,領海基線是國家陸地領土邊界的外部界限,基線向陸一側的水域(包括海域)是沿海國的內水。在沿海國內水,外國船舶不享有無害通過的權利。
另外,領海基線對於確定與鄰國的海洋邊界非常重要。
1958年9月4日中國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確定了中國領海寬度為12海里。1992年2月25日中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以立法的方式確定了中國領海的基本制度。1996年5月15日中國公布了第一批領海基點基線,確定了中國大陸領海的部分基線和西沙群島的領海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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