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律購船
1998年4月,澳門創律旅遊娛樂公司(香港創律集團的子公司)通過競標,以2000萬美元(實際總共花了1億美元)的代價買下“瓦良格”(籌款過程可謂艱難,曾先後兩次向烏國申請延期付款,當然代價是要罰息,之後因為欠債又和國內公司打了多年官司),聲稱要將其改造成一個大型海上綜合旅遊設施——— 包括迪斯科舞廳、旅館和博彩設備等,日後將其停泊於澳門附近海域。當時有人質疑說,澳門附近海水淺,停不下這種大船,除非以後還要深挖航道;而且“瓦良格”的船體艙室低矮,不適宜改裝為休閒場所。而澳葡當局則明確表示,拒絕“瓦良格”號未來在澳門停泊。
1999年7月,澳門公司僱用ITC公司的拖船拖著“瓦良格”號開始了漫長的航程。航前,買方要求在艦艉的明顯位置標明即將落戶的新港名稱。因此,在“瓦良格”的名字旁邊,出現了英文“KINGSTOWN”字樣(金斯敦,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首都)。
歸途坎坷:沖出博斯普魯斯海峽
土耳其政府攔阻
不料,當該船駛抵土耳其北部黑海水域,準備通過土耳其控制的博斯普魯斯海峽時,“在第三國的提醒下”,土耳其政府加以攔阻,強行命令“瓦良格”號退回黑海。隨後在8月,“瓦良格”號又試圖通過海峽,再次遭到土耳其政府的攔阻。“瓦良格”號被阻擋在黑海中,漂蕩了很長時間後,又返回原海港……土耳其方面以“船體過大、影響博斯普魯斯海峽其它船隻正常航行”等為理由,拒絕“瓦良格”通過。西方媒體也借機紛紛大肆炒作“中國航母威脅論”。中國與土耳其從此開始了長達一年半之久的談判。“瓦良格”號受困黑海期間,創律公司每天向ITC拖船公司支付8500美元,每個月還必須向烏克蘭港口當局繳付1.7萬美元的停泊費。ITC的拖船船員因為長期無法脫身而深為不滿,創律集團總裁徐增平更是因此損失慘重。徐增平後來回憶說:“當時可謂內外交困,屋漏偏逢連夜雨。因為當時剛經歷亞洲金融危機,香港困難重重,內地的產業還得維持住,我們採取了很多措施,以降低成本和費用。”“瓦良格”號遲遲不能成行,而2000年8月29日,“基輔”號航母已經拖到了天津——— 它從俄羅斯的維佳耶夫軍港程,途經大西洋,繞好望角,穿馬六甲海峽進入中國的南海、東海、黃海駛入渤海灣,途中沒有過境土耳其,不曾遭受刁難。連同1998年9月從韓國轉賣到中國的“明斯克”號,中國境內已有兩艘廢航母。
美國走到台前
當時,土國總理府和外交部都傾向放行,但主管海洋事務的國務部長米爾劄歐魯堅決反對。1999年12月19日,美國由幕後轉到台前,其駐土耳其大使皮爾森會見了米爾劄歐魯,表達了美國政府對“瓦良格”號的關切。2000年3月3日,米爾扎歐魯應美國政府的邀請訪美。臨行前,他向總理艾西費特呈交報告,詳述“瓦良格”號通過博斯普魯斯海峽可能發生的技術問題,建議拒絕中國的要求,禁止讓“瓦良格”號通過海峽。
ITC公司據理力爭,稱“將‘瓦良格’號拖過海峽其實比駕駛一艘15萬噸油輪穿越海峽更容易也更安全”。但米爾扎歐魯則說,“要麼你讓這艘船自身擁有動力,要麼你把它拆成碎塊運走,否則別想通過海峽。”
在此前後,中國與土耳其之間一直進行外交接觸。中國承諾,將完全負擔“瓦良格”號通過海峽的安全保險以及可能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並且將從中國派遣幾艘大馬力的拖船,協助拖行“瓦良格”號,以保證通過海峽的航行安全。
2001年3月還發生了一件怪事:一架不明國籍的直升機降落在“瓦良格”號的飛行甲板上,3個人跳出來進行了一番測繪後,在拖船船員來驅趕時又駕機飛走了,臨走前還用粉筆在甲板上寫下“法國人到此一游”。
中土貿易開路
2001年7月,原本站在米爾扎歐魯一邊的土耳其軍方,態度開始轉變。總參謀長凱維芮柯魯應邀訪問北京,受到時任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接見,軍方立場改變,並在8月初照會總理府,“建議放行”。而土政府也提出,要求中國開放對土耳其的旅遊,爭取每年有200萬人次中國觀光客到土耳其。
2001年8月25日,土耳其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決議,同意讓“瓦良格”號通過其海峽。土耳其國務部長兼政府發言人居瑞勒代表總理艾西費特,當天程前往北京,向中國政府告知這項結果。另一方面,土耳其海洋署向中國提出“瓦良格”號通行海峽時必須具備的20項極為苛刻的安全條件,其中就包括要10個億美元的“風險保證金”!
2001年9月,中國政府派出代表團訪問土耳其,就“瓦良格”號通過海峽問題進行具體磋商,並作出了全面的安全承諾。在極短期間內,中國備妥了土耳其當局要求的多項安全措施:租用了世界上最大馬力的希臘籍拖船;同意給予“國家擔保”,負責可能涉及的賠償問題。中國在“瓦良格”號上裝設了小型雷達、全球衛星定位系統、VHF無線電通訊設備、電子羅盤及發電機等航行安全設施,土耳其政府對此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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