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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完善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安排條例刊憲生效
http://www.CRNTT.com   2021-05-23 11:55:45


  中評社香港5月23日電/據新華社報道,香港特區政府21日將《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刊憲公布,條例正式生效,規定區議員等公職人員均需要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條例列明,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可以立法會或區議會議員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提出法律程序,有關議員會即時自動暫停職務,直至法庭對有關訴訟有最終決定。律政司也可於任何時間提出法律程序,如果法庭裁定某議員某日開始失去議員資格,則其由該日起不再享有任何相應待遇,包括薪津等。

  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將獲授權出任監誓人。特區政府相關部門正研究宣誓安排的細節,將盡快公布。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條例時表示,條例為公職人員的宣誓,首次訂立非常明確的法定標準,完善了香港基本法規定的宣誓安排,有助“一國兩制”方針貫徹實施,為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邁出重要一步。她重申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是對特區公職人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也是參選或出任公職人員的根本義務和責任。

  香港特區政府2021年3月17日將《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特區立法會首讀及二讀,以修例方式完善涵蓋區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安排。立法會5月12日三讀通過了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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