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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向英軍開火。來源:美國國會圖書館 |
1812年戰爭(1812年6月——1815年2月)
歷時31個月
美國對1812年戰爭有多項目標:保護商船的安全,使其不受英法海軍襲擾;搶奪英國的加拿大殖民地;阻止印第安人在英國支持下襲擾西部邊境;另外,再次重創英國人。
如果美國動用職業軍隊的話,或許會達成一部分目標。不過,美國對於自己的“地利”過於自信,他們認為英國正在忙於應付歐洲的拿破侖,對於大洋彼岸的殖民地無暇顧及,因此美軍作戰兵員主要依靠國家招募的平民。
3年後,在一輪西西弗斯式的拉鋸戰後,雙方打平。不過,一位法國外交官如此評價——這場戰爭讓美國得到了一直缺少的東西:民族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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