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麗莎認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建立以來,對國家和人民享有國有資本收益,對產業升級、落實國家戰略、促進國企改革和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本次《意見》明確,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結構優化、運行順暢、保障有力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對宏觀經濟運行、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的調控作用更加有效,收支政策的前瞻性、導向性更加彰顯,支持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資本金注入渠道更加暢通穩定。
擴大實施範圍,國企應納盡納
本次《意見》的一大看點是“推動全面覆蓋”,明確有序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逐步實現國有企業應納盡納。
《意見》明確,國有資本收益包括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應交利潤、國有控股和參股企業國有股股息紅利、國有產權轉讓收入、企業清算收入等。同時明確加快推進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所辦一級企業按規定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憑借國家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機構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納入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收益如何上交?《意見》健全和優化了相關機制。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以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基礎,依法扣除以前年度未彌補虧損、提取的法定公積金等後,按一定比例計算上交收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建立健全分紅機制,企業應及時按規定上交國有股股息紅利。
“梳理前期出台文件,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逐步擴大,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逐步提高,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工作也穩步推進。”周麗莎認為,這次《意見》提出分類分檔確定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等,將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
優化支出結構,提升資金效能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用在哪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