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0日電/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嚴格限制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嚴格限制非本地居民購房,各地級以上市今年7月底前向社會公布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昨天,廣東省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並加發六條意見。
限制發放第三套房貸款
羊城晚報報道,省政府要求,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嚴格限制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嚴格限制發放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購買住房貸款。對第二套住房的認定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對金融機構認定第二套住房工作予以積極配合。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省政府要求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建住房〔2006〕171號)等有關政策。該規定意味著,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工作、學習超過一年的,方可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加強稅收管理調節房價
省政府要求利用稅收調節房價。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與非普通住房、首次購房與非首次購房的差別化稅收政策,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
廣深要增加宅地供應量
省政府明確,省國土資源廳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並向社會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並抓好落實。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切實增加今年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服務,加快審批速度,促進商品住房項目盡早開工建設和銷售,增加有效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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