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新華社報道,沙特協商會議日前通過了新婚姻法。新法規定,本國人未經政府部門批准與外國人通婚將被課以10萬里亞爾(約合18萬元人民幣)的重罰。
報道說,因宗教、民族和文化差異,沙特新婚姻法不提倡本國人和外國人通婚,但海灣阿拉伯國家的人除外。新婚姻法規定,如沙特人堅持與外國人通婚,必須經過政府部門的層層審批,直至沙特內政部批准方可被視為合法。
新婚姻法未對結婚最低年齡做出限制,但規定男女雙方年齡差距不得超過25歲。
由於傳統風俗等原因,家長為兒女包辦婚姻的現象在沙特頗為常見,一些家長會出於經濟因素把未成年女兒許配給年長男性。2008年,沙特一名8歲女孩的父親不顧妻子反對,將女兒許配給一名年近半百的好友,以抵償拖欠對方的債務。在社會輿論壓力之下,這名女孩2009年得以通過庭外和解的方式和丈夫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