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之餘波
打人事件後,“京中黨爭驟激,解救甚難”。
天津的同盟會系報紙《國風日報》時常批評袁世凱。《國民公報》事件發生後,北方各軍隊繼起發難,開會集議,對《國風日報》“宜照日前打國民公報例打之”。
《申報》報道:某某聲言將以手槍斃亞細亞報總理薛大可。
7月10日,《申報》發表評論稱:“曩者政府將行報律,論者猶以為非,今以私人而乾涉報界之言論,並以野蠻行為而毀損言論者之身體財產,此真環球萬國之所罕聞者也。而不意於吾國首善之地見之,不意於吾國堂堂同盟會乾事及新聞記者輩見之。”
再往前,再往後……
打人是同盟會員慣用的伎倆。當年在東京,文字之爭是章太炎主持的《民報》VS梁啟超主筆的《新民叢報》,線下,只要梁啟超等人在什麼地方開講座,同盟會骨乾如張繼等常常沖去砸場子,一人一根手杖,打得梁門作鳥獸散。
《亞細亞日報》一向被稱為政府的禦用報紙(跟現在的《環球時報》差不多),在傳出北方軍人要打《國風日報》的消息後,該報發表評論說:
“國風日報對於大總統種種誣蔑,罪有應得,北方軍隊義憤勃發,實行保障共和,亦為可嘉。但對於此事,如不滿意,可請願控訴於司法機關,或該管官廳,令其更正,若欲野蠻手段對待,則違背法律甚,非本報所期望於愛國之軍人之本意也。”
民國元年,同盟會在輿論記載上,給人留下的就是“驕橫跋扈,枉顧法紀”的印象。當時北方學生界的代表如李大釗,也憤憤地指責同盟會自許民國元勛,驕縱之極。他選擇支持袁世凱。
九個月後,宋教仁被刺。同盟會不顧全國輿論將宋案依法處理的呼籲,悍然發動“二次革命”。
這次,不少一年多前的同盟者,章太炎、張謇、蔡鍔……這些大V都不再站在同盟會一邊。沒有了上海商會的支持,不可一世的陳其美連上海製造局都打不下來。
二次革命迅速失敗。此後,勝敗雙方都走上了“控制輿論”的不歸路。
暴力迷戀之反思
很多人喜歡說中國是“禮儀之邦”,其實中國社會有“大傳統”、“小傳統”之別。“君子動口不動手”,前提得是“君子”。而小傳統中對暴力的迷戀,源遠流長,尤其是轉型時代,更為凸顯。
清末的立憲、革命兩條道路,也不妨視為大小傳統的分野。主張立憲、赴京請願、官紳(商)合作,這是自上而下的改良之途;聯結會黨、購買武器、發動起義,這是自下而上的革命之路。前者定歸主張鬥智,後者則天然沾染上暴力的色彩。
武昌首義,同盟會參與不多,真正異軍突起的是上海光復。陳其美從收買軍官、搶奪都督、誅殺陶駿保、刺殺李燮和、暗殺陶成章、抓捕宋漢章,每一行動,無一不充斥著暴力。與之相應的,是北方革命黨人的一系列暗殺行動。
自然,不是說非同盟會的人,就一團和氣,湖南的焦達峰、陳作新,山陽的周實、阮式,都是同盟會員而死於當地士紳之手(詳情參見我的新書《民國了》)。更往後的還有張振武、王金發。但總的來說,民國肇立,尤其南北統一之後,以共和—進步黨為代表的立憲派,基本放棄了暴力手段。
因為清末立憲運動的主旨,就是要建立一種現代政治規則,為了這種政治規則的建立與鞏固,對清廷與皇族,他們都可以妥協,何況是一個錶面上擁護共和的袁世凱?
民初的“黨爭”,共和—進步黨一系占了上風,因為他們是當時中國唯一經歷過議會政治實踐的一批人。同盟會員這方面能力比較欠缺,說理說不過,就會油然而起動手的念頭。
在以“排滿”為號召的革命過程中,暴力被賦予了合法性,因為沒有無量鮮血,不可能換得河山易色。但是,如果已經承認了統一政府與議會政治,再動輒使用暴力,就很難占據道義的制高點了。
1912年6月30日,同盟會在萬牲園開會,歡迎南方九省來的代表。席間有人放言,“袁大總統為第二拿破侖,袁所最懼者炸彈,吾輩當以炸彈從事”雲雲。武昌首義元勛鄧玉麟其時也在座,他的隨員黃禎祥站起來駁斥發言者,大意是吾輩既經公認袁為總統,則對於總統應各盡其擁護之職,若反對總統,即為反對共和,若諸君以一黨私見,置大局於不顧,實為民國罪人。
黃這種意見是當時的輿論主流觀點。起義雖由革命黨人發動,但立憲黨人花了很大氣力,出資、奔走、游說、讓步,才使南北雙方在刀兵未動的情形下,共同締造民國,現在許多同盟會員自恃功高,動不動就喊打喊殺,別說政治對手不乾,不少自己人聽著都皺眉。
黃禎祥還提到一個話題,他說“武漢起義時同盟會黨人潛伏海外,當時血戰者鄂中志士居多,今共和告成,乃貪天之功以為己力,實屬無恥”。黃的看法很具代表性,尤其是代表武漢一系的觀點。從革命功業,從治國經驗,從外交基礎,各方面而論,同盟會都未能讓人口服心服,我們憑什麼要聽你們的啊?
總的來說,雖然宋教仁一手改組的國民黨在首次大選中獲勝,但同盟會的革命暴力氣質,與議會政治頗有些格格不入。宋教仁之被刺,究竟是誰指使,史學界尚有很大爭議。而孫中山堅持發動二次革命,則可視為“革命的純粹主義”,失敗後跟吳佩孚等人同調,尋求“武力統一”,其實是要將暴力進行到底,重造一個理想的全新民國。(來源:FT中文網 作者:中國學者 楊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