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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發熱診室要可設盡設
http://www.CRNTT.com   2020-12-11 10:33:50


  中評社北京12月11日電/據健康報報道,近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關於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熱診室設置的通知》明確,以“可設盡設、布局合理、條件合格、工作規範”為原則,結合各地傳染病防控和群眾實際醫療需求,在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發熱診室;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均應嚴格落實預檢分診,並實現“哨點”功能。

  《通知》指出,發熱診室應嚴格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拒診、拒收發熱患者。所有到發熱診室就診的患者,必須登記有效身份信息或掃健康碼。基層醫療機構需對全部發熱患者進行核酸檢測和血常規檢查,不具備檢測能力的,需通過與其他醫療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合作的方式為發熱患者提供檢測服務。加強疾病早期診斷和傳染病篩查,對於需要集中救治的傳染病患者,盡快轉至定點醫院集中治療,並按規定進行病例登記、報告。對於診斷不明確且不能排除傳染病的患者,也應及時報告,並對患者採取隔離措施,不得擅自允許其自行轉院或離院。

  《通知》明確,發熱診室應設在機構內相對獨立的區域,與普通門(急)診有實際物理隔離屏障,避免發熱患者與其他就診人員交叉。診室應符合“三區兩通道”要求,結合實際設置獨立或臨時隔離留觀(室)區域;有條件的可分設候診區、治療室、檢驗室、藥房等。應當為發熱患者設置獨立衛生間。防護設備應當有一定的儲備量。發熱診室配備的醫護人員應熟練掌握傳染病診斷、治療、防護、轉運、隔離及消毒等技能,並經過傳染病相關法律法規和知識技能培訓。健全感染防控制度,做好發熱診室的消毒、隔離;醫務人員要落實標準預防措施,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嚴防機構內的感染傳播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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