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7日電/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日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發布醫療美容糾紛審判白皮書,並通報典型案例。面對醫美機構非法行醫的亂象,朝陽法院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出司法建議:“推動修訂醫療美容相關規定,提高相關違規行為處罰上限,對嚴重違法的相關單位或個人實行終身禁醫制。”(澎湃新聞3月15日)
如今,大量的市場需求,促使很多原本沒有醫美資質的個人與機構進入醫美市場,導致魚龍混雜的局面。一些商家為了“賺快錢”,採取坑蒙拐騙、以次充好等手段賺取暴利。而很多受騙的消費者囿於維權困難,或存在心理顧忌,也不會討回自己應有的權益,這就更助長了一些商家的僥幸心理。
因此,提高醫美行業的專業准入門檻,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暢通消費者的維權渠道,是清理醫美機構非法行醫亂象的必要之舉。落實這些舉措,既要有宏觀層面的統籌布置,也要形成持久的力度。
首先,是立法層面的改進。北京朝陽法院已經建議,應該“盡快修訂完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推動修訂《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中的責罰條款”。根據2005年發布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對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提出四項條件,包括“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以及相關從業年限要求等。
如果連上述資質都不具備,那就不應該從事醫美行業。但是,現實中有些機構為了擴大規模,對從業者的資質審核並不嚴格,甚至有些“地下醫美機構”的人連醫護基本技能都沒有。對於這類現象,必須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資質的機構開出有震懾力的罰單,而不只是表面上的“責令整改”。
正如這次朝陽法院所提出的“對嚴重違法違規的醫療美容機構要堅決吊銷取締,對嚴重違法的相關單位或個人實行終身禁醫制”這一建議,對於市場亂象,監管部門就應該依法依規從嚴懲治。那些為了賺取暴利而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機構,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只有這些機構及其人員感到了法律的震懾力,才有可能收斂違規行為。
平心而論,醫美還是一個有很大發展潛力的領域,但在發展過程中,應該注重質量,而不只是盲目地“野蠻生長”。清理醫美機構非法行醫亂象的行動,或許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還需要監管部門壓實責任,醫美機構提高自覺,從而共同營造清淨和諧的醫美市場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