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4日電/國際先驅導報載刊文指出,日本新近通過的兩部法律,意在從經濟和軍事兩方面牽制中國。
文章說,日本由“島國”邁向“海洋大國”的夢想終於有了法律依據。4月20日,日本在參議院全體會議上高票通過了兩部法律,即《海洋基本法》和《海洋建築物安全水域設定法》,預定在今年7月份正式實施。
雖然具體內容沒有提到專門針對中國的成分,但從兩部法律通過的背景看,由於這兩部法律是去年4月日本超黨派議員以議員立法的形式提出的,其背景主要是因為日本在中國開發東海天然氣問題上遲遲拿不出有效的應對措施,所以針對性非常明顯。
爭奪東海海權
21日,日本《讀賣新聞》發表社論,聲稱這兩部法律通過對於日本來說意義重大。它們“為日本海上保安廳對日本在專屬經濟水域進行勘探和開採作業實施安全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如有來自中國方面的障礙,海上保安廳可以進行干涉”。
《海洋基本法》中對應的規定出現在“專屬經濟水域的開發”這一項內容中,規定說:根據海域的特性推動經濟水域的開發工作,並建立防止國家的主權受到侵害的安全保障體制。
作為《海洋基本法》配套措施,《海洋建築物安全水域設定法》的規定更為詳細:為保護在人工島及專屬經濟水域內的建築物的安全,設定構築物周圍半徑為500米的“安全水域”,沒有國土交通相的許可,任何船舶不得進入。
“這為其在這一國際爭端中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脅提供國內法根據。”新華社世界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張可喜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採訪時說。
他進一步分析說,在東海專屬經濟區劃界及海洋資源問題上,日本迄今採取了強硬的姿態,如擅自以所謂“中間線”劃界,要求中國提供有關油氣資源的勘探資料,對中國春曉、平湖等油氣田命名日文名稱,強行對“中間線”以東海域進行物理探測,並對民間企業授予勘探權,甚至以200海裏劃界相威脅等,根本不承認存在爭議。“最終目的就是在於平分東海的海域及海洋資源。”
應對“有事”的戰略性體制
比起謀求經濟利益來,日本在軍事領域實行海上擴張更積極和顯著。日本《朝日新聞》20日發表文章指出,在日中就東海油氣田開發問題上出現對立,圍繞海洋的“國益”糾紛不斷的情況下,《海洋基本法》的成立,目的就是要建立應對“有事”的戰略性體制。
“有事”當然包括“臺海有事”。“日本加強日美軍事同盟,目的就是要形成和增強對我國的威懾力量。建立日美澳印戰略聯盟,也是力圖構成針對中國的半月形戰略包圍態勢。”張可喜對《國際先驅導報》說。
立法體現日本對華強硬面
《海洋基本法》規定,首相將成為新成立的“綜合海洋政策本部”的一把手。安倍首相在法律通過當天對媒體說:“日本是海洋國家,無論是對國益還是對國民,海洋權益都極其重要,這兩部法律的成立具有深遠的意義。”
張可喜認為,安倍內閣成立以來,雖然改變了其前任蓄意惡化兩國關係和“妖魔化”中國的政策,在雙邊關繫上做出高層互訪、增進人員往來、建立戰略互惠關係等積極姿態,但在其他外交活動中,卻依然不放棄與中國的正面爭奪。這次兩部海洋法律獲得通過就是明證。張可喜說:“安倍的這一對華外交態勢不會在短期內發生重大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