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府廢中正紀念堂 橘營:“違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09 17:54:52  


  中評社香港5月9日電/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依據台灣的“中央法規標準法”與“憲法”規定,民進黨的“行政院”無權討論法律可否廢止,且所謂的“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為行政命令,怎可取代位階為法律的“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因此,親民黨認為,民進黨政府通過“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廢止案”,分明“違憲”。

  對於台“行政院”院會通過“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廢止案,“行政院”發言人陳美伶表示,台“教育部”將“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編制表報院,“行政院”四月已核定,等“教育部”發布後就可掛牌。

  據中央社報道,親民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張顯耀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依據台“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僅台“立法院”有權可討論法律的立法或廢止,未授權台“行政院”可干預法律的存廢,“行政院”不當且草率的作為已構成“違憲”,“行政院”玩法弄法。

  他說,“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是法律條文,並非一般的行政命令,“行政院會”怎可另立位階為“行政命令”的組織規程取而代之?邏輯不通,親民黨打算向台“監察院”舉發相關部會的公務員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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