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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經合組織第十五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8日在悉尼就氣候變化問題發表宣言。(APEC官方圖片) |
中評社悉尼9月8日電/亞太經合組織第十五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8日在悉尼就氣候變化問題發表宣言,強調應對氣候變化挑戰需要國際社會所有成員的參與,同時又要尊重各經濟體情況的不同和能力的差異,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安排。會議還達成了在2030年前將亞太地區能源強度降低25%的意向性目標。
新華網報道,8日下午開始的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第一階段會議主要討論氣候變化問題。會後發表的《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關於氣候變化、能源安全和清潔發展的宣言》說,亞太經合組織成員領導人就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安排應遵循的原則、支援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社會為建立這一安排所做的努力,以及亞太經合組織的行動計劃等達成了一致。
宣言說,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安排應確保國際社會全體成員的參與和措施的靈活性;同時要尊重各成員的不同情況和能力差異,推廣低排放、零排放的能源與技術。宣言還強調可持續的森林管理和土地利用的重要性,認為應對氣候變化和能源安全的政策應避免造成貿易和投資壁壘。
亞太經合組織成員領導人在宣言中表示,聯合國氣候變化進程是關於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合適的多邊論壇,並同意爭取就全球長期意向性減排目標達成共識。
宣言說,會議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計劃,為該組織成員提高能源效率設置了意向性目標,即在2030年前將亞太地區能源強度在 2005年基礎上降低至少25%。亞太經合組織鼓勵各成員為實現這一目標制定各自的目標和行動計劃。行動計劃還決定努力實現2020年亞太地區各種森林面積至少增加2000萬公頃的意向性目標。會議同時決定建立亞太森林恢復與可持續管理網路以及亞太能源技術網路,加強各成員在上述領域的合作。
宣言說,亞太經合組織面臨的主要挑戰是為清潔、可持續發展開闢新的道路,這是佔世界人口41%的亞太地區人民的共同願望。
澳大利亞總理霍華德說,這一宣言是國際社會在就氣候變化問題達成共識方面的“重要里程碑”,既突出了在這方面取得進展的必要性,又表明瞭不同經濟體在應對氣候變化時可以有不同方式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