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5日電/高雄市長選舉官司二審今天辯論終結,全案將於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四時宣判。原告被告兩造律師當庭針對走路工事件、選舉期間言論自由寒蟬效應等爭議點進行激烈攻防,雙方言詞針鋒相對,頗具火藥味,還一度被合議庭制止。
中央社報道,台灣的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開言詞辯論庭,審理高雄市長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案,綠營安排上百支持者前往法院力陳菊壯聲勢,綠營的高雄縣長楊秋興及屏東縣長曹啟鴻也到場聲援,過程平和,陳菊向聲援群眾致意後先行離去。原告黃俊英則出庭全程旁聽。
黃俊英委任律師說,上次九月十八日開庭傳訊前陳菊競選總部發言人、高雄市環保局長蕭裕正出庭作證,說明投票日前夕及投票當天陸續召開三次走路工事件記者會原委,蕭裕正證詞與先前在原審及接受檢方調查所言自相矛盾,顯然是為陳菊脫罪之詞,不足採信。
黃俊英委任律師並希望,法官一本司法捍衛社會正義立場,作出公正判決,給社會一個公平的交代。
陳菊委任律師則強調,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不能因遇到選舉而產生寒蟬效應,陳菊競選總部市長投票前夕及投票當天舉行的走路工事件相關記者會,應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不能因適逢市長選舉而遭羅織入罪。
陳菊委任律師並當庭再度要求重新勘驗走路工事件光碟,不過,審判長蔡文貴認為,原審已調查清楚,沒有重新勘驗必要而予以駁回。
庭審結束後,黃俊英接受媒體訪問說,他對司法有信心,對勝訴也有把握;他並認為,本案判決結果有助於端正民主政治的選舉風氣。
對本案可能判決結果,陳菊稍早接受媒體訪問也表示,會尊重司法。
陳菊說,競選總部舉行記者會舉發的走路工事件,收賄的人已認罪,買票的事也已起訴,雖然一審判她當選無效有違常理,不過,她還是相信司法代表最後的正義,應該會鼓勵檢舉賄選的人。
陳菊陣營去年底於投票前夕召開“黃俊英賄選抓到了!”記者會,指控黃俊英陣營買票,經黃俊英提起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訴訟,一審判陳菊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則予以駁回;陳、黃兩人不服原審判決分別提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