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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乃印通緝令 |
中評社香港3月2日電/美國《僑報》報導,針對在美國落網的華裔薛乃印,新西蘭警方召開了簡短的新聞發佈會。警方表示,一般的引渡會在45天之內完成,但因為薛乃印案的引渡手續和檔早在1月份就完成大半,他的引渡應該會在遠遠短於45天的時間內完成。
在奧克蘭的新聞發佈會上,案件負責人,高級警探SIMON SCOTT上正式宣佈了薛乃印在美國落網的消息,並且代表新西蘭警方向美國警方致以感謝。
在大家很關心的引渡問題上,SIMON SCOTT表示新西蘭警方已經通過外交管道向美國正式申請了引渡令,預計在45天之內可以將薛乃印從美國引渡回新西蘭。
新西蘭當地華人律師霍建強表示,三點法律問題要注意:
1、無罪推論。雖然在公眾看來,薛乃印與妻子劉安安的死有很大的關係,但是在新西蘭的法律中,任何沒有被定罪的人都應被看待成無罪,因此薛乃印現在還是犯罪嫌疑人。
另外,根據新西蘭的法律和之前的案例,此類案件的判決一般是無期徒刑,13-15年內不能保釋。
2、引渡令。在今年1月16日,奧克蘭法院召開了聽證會,出具了相關的引渡令,所以霍律師認為引渡薛乃印的手續已經完成,很可能會馬上引渡回新西蘭。
3、小千尋被拋棄案。關於小千尋(小南瓜)在澳洲被拋棄的案件,很多民眾關心其中牽涉到澳洲方面的法律問題。
霍律師表示,在這類案件中,涉及到屬人(涉案人員的國籍)和屬地(案發地點)的問題。但是霍律師表示在新西蘭,此類案件一般都是以屬人為主的,所以小千尋被拋棄的案件很可能也會在新西蘭開審,而薛乃印會面臨兩罪並審並判的情況。
新西蘭總理海倫克拉克對薛乃印的被捕表示了歡迎,希望此事能給薛千尋帶來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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