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9日電/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8日作出日落復審裁定,繼續對從中國進口的活性炭徵收反傾銷稅。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當天發表聲明稱,該委員會6名委員一致認為取消對從中國進口的活性炭徵收反傾銷稅,可能導致在可預見的時間內繼續給美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
根據美國貿易救濟政策程序,由於美國商務部此前已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裁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當天的裁定表明,美國將繼續對從中國進口的活性炭徵收反傾銷稅。
所謂日落復審,是指徵收產品反傾銷稅5年期滿進行的行政復審。根據烏拉圭回合談判規定,在反傾銷稅實施5年之後,美國必須取消這一稅令,除非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為取消反傾銷稅將導致傾銷行為重演或給美國產業繼續造成損害。
美國從2007年4月開始對從中國進口的活性炭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61.95%至228.11%。時滿5年之際,美國商務部2012年3月宣佈對此進行第一輪日落復審,並於2012年6月裁定取消此類產品的反傾銷稅可能導致傾銷行為重演。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也於2012年5月同意對此進行日落復審。
中國商務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國政府恪守反對貿易保護主義承諾,共同維護自由、開放、公正的國際貿易環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處理貿易摩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