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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講述詐騙集團利用受害人資料以假文件騙銀行匯走存戶巨款手法。 |
中評社香港1月17日電/警方破獲一個偷信詐騙集團,該集團先隨機在一些保安鬆懈的樓宇偷取住戶信件,取得他人個人資料後,再偽冒受害人簽名式樣,以偽造匯款文件或支票詐騙銀行,將受害人的戶口存款匯到外地,至今最少有6名市民受害,涉款共773萬元,其中一名受害人損失高達300萬元。警方在行動中共拘捕15人,包括集團主腦,相信仍有5人在逃,稍後料有更多人被捕。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被捕15人包括14男1女(21歲至64歲),他們涉嫌“串謀詐騙”、“欺詐”、“盜竊”、“行使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等罪名。大部分人有行騙、行使虛假文書及偷信等案底。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總督察章耀生表示,警方於2012年4月至去年2月間,共接獲6名受害人報案,指銀行戶口存款在未經授權下被提走大量金錢,涉款共773萬元。
偷信蒐簽名飛線 扮苦主轉賬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後,發現有犯罪集團涉案,相信該集團活躍超過一年,成員分3層架構運作,集團首先會派員到一些保安較鬆懈的樓宇,例如沒有大閘或保安員的唐樓或單幢樓,偷走住客的銀行月結單和水、電費單等信件。當取得住客個人資料後,另一層成員會再到土地註冊處等可公開查閱個人資料的地方,收集受害人詳細個人資料及簽名式樣,再到電訊公司假冒受害人,要求將電話轉駁到同黨的電話上。之後集團會綜合受害人的個人及財務資料,以偽造匯款文件或支票等,其後再喬裝受害人的受託人,欺騙銀行將受害人的存款轉賬,然後把贓款透過銀行匯款、轉賬或找換店轉移至多個本港、內地及澳門銀行賬戶以處理及清洗犯罪得益。當銀行致電受害人查證時,電話會轉駁至集團成員確認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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