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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民用滾裝船。 |
中評社北京6月24日電/日本媒體6月23日文章,原題:中國正為其17.2萬艘民用船只參加海戰做准備 據報道,中國政府近來已批准確保其民用船只能在戰時支持本國海軍作戰的計劃。盡管征用民用海事資產以用於軍事目的的做法并不罕見(例如,英國曾在馬島戰爭中利用郵輪運送士兵),但就發展海軍的遠征作戰能力而言,這表明中國的海軍規劃機構正越發雄心勃勃。
據《環球時報》引述日本《外交學者》發表文章稱,中國國家交通戰備辦公室今年6月初在上海為中國船運企業舉行培訓,以使本國民用船運行業熟悉一套新規:新造民船貫徹國防要求技術標准。中國國防部網站說,該文件為新造民用船只列出具體要求,以令其達到“國防要求”。新標准對5類船只提出具體要求:集裝箱船、滾裝船、多用途船、散貨船和雜貨船。這表明,其首要目的是加強解放軍海軍的遠征作戰能力。國防部網站表示,“軍標的頒布實施,使我國資源豐富的民船國防潛力迅速轉化為軍事實力成為可能,必將為我軍戰略投送能力和海上支援保障能力建設注入厚實戰力。”
這與中國近來公布的國防白皮書陳述相一致,後者詳述了中國向藍水海軍進發并加大解放軍在其領海以外區域存在的遠大抱負:(中國)海軍將逐步實現近海防禦型向近海防禦與遠海護衛型結合轉變。提高戰略威懾與反擊、海上機動作戰、海上聯合作戰、綜合防禦作戰和綜合保障能力。
路透社援引中國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一名研究員的話稱,現代海戰通常要求動員和部署大量船只,但在和平時期大規模生產軍艦在經濟上并不可行。因此,造船廠在民用船只上預留一些軍事應用平台以便在戰時供海軍使用,這是一種常見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