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車禍案發生後迅速以其“富二代”“蘭博基尼”“飈車”“撞死路人”等標簽成為媒體和公眾的關注焦點。或許是難以承受輿論壓力,維揚的7人律師團近日竟在印尼《爪哇郵報》買下廣告版面刊文,警告媒體不要再發布“負面評論”。
《爪哇郵報》3日報道,律師團成員阿莫茲寫道,媒體和公眾不應在還未得出確鑿證據前就發表傷害其當事人的負面消息和評論,如果還不“收手”,律師團將採取法律行動。
按阿莫茲的說法,這起車禍並非街頭飈車所致,純粹是路面狀況不好才導致車輛打滑失控。阿莫茲說,維揚和死傷者家屬都認為這起事件純屬意外,雙方已達成和解。
針對維揚律師團的做法,印尼東爪哇記者協會成員艾哈邁德·穆尼爾表達不滿,直斥其妨害新聞報道並呼籲同行繼續以專業精神跟進報道。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