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9日電/德國政府8日通過《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強調在繼續發展生態能源的同時,限制陸上風電的擴建速度,以適應電網擴建滯後的現狀,對能源轉型節奏進行適當調整。
這一改革草案是本月初德國聯邦政府和16個州通過艱苦談判達成的。該草案明確了德國能源轉型目標,即到2025年生態電力占總電力的40%至45%。
德國現行《可再生能源法》到今年年底到期。按照新的改革草案,大型風電廠、太陽能電站和生物質能發電廠未來將不再得到法定的固定補償款,新建生態發電廠必須進行公開招標,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政府將規定可再生能源如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每年的發電量上限,旨在減少過剩產能,抑制生態能源補貼費用過快上漲。但政府維持對私人屋頂上小於750千瓦時的太陽能板發電的補貼。
在2011年日本福島核電站發生核洩露事故後,德國政府決定加快能源轉型,分階段關閉境內所有核電站,大力發展生態能源,並提出能源轉型三大目標,即安全、清潔和可負擔。過去5年來,德國能源轉型取得顯著成效,但制約轉型的問題和矛盾也日益凸顯。
首先,德國陸上風電發展迅猛,根據現行《可再生能源法》產生的附加費快速增加,急需加以調控。
其次,德國風電的北電南輸,即將德國北部的風電輸送到南方的工業中心,需要在地面上建高壓線,遭到沿途居民反對。據悉,從德國薩安州到巴伐利亞州的“電力高速公路”建設預計到2025年完工,比原計劃滯後3年。
另外,用電成本上升。過去10年裡,由於生態電力附加費等因素,個人消費者支付的電價上漲一倍。去年電力用戶繳納的生態電力稅達250億歐元,今年還將創新高。
能源轉型是德國本屆大聯合政府的主要任務之一。為了順利推進能源轉型,德國聯合執政的聯盟黨和社民黨一再強調能源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德國先前承諾至2020年實現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比1990年減少40%,但由於放棄使用核能,並計劃到2022年關閉最後一座核電站,德國要完成減排目標面臨挑戰。截至2014年,德國溫室氣體僅減排27.7%。為此,德國總理默克爾近日呼籲,繼續發展海上風電,加快電網建設,以使能源轉型擺脫危機。
對新的能源改革草案,德國各界反應不一。有批評聲音說,如果進行招標,只有大型能源企業才可能中標,而且對擴建風能制定上限的做法非常不明智。《法蘭克福評論報》則認為,德國應加快速度減少煤電、讓生態能源並入電網,並解決電能儲存問題。各聯邦州之間存在分歧,一些州擔心,改革將導致該州風能行業出現工作崗位流失及收入下降。但總體來看,能源轉型受到德國民眾的廣泛支持。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