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5日電/據新華社報道,記者從福建省有關部門獲悉,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發生後,福建省公安機關對23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49名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其中7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泉州市新星機電工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金鏘、泉州市廣鑫建設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條輝等23名相關責任人員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賴開族、鯉城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財水、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原副局長張漢輝等7名公職人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對該起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41名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人予以誡勉。其中:省管幹部9人、泉州市管及以下幹部33人;主要領導責任14人、重要領導責任5人、監督責任2人、直接責任21人;廳級幹部7人、處級幹部13人、其他22人。
事故發生後,福建省委和省政府全力以赴開展救援救治和善後處置工作,並立即在全省各領域組織全面徹底的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