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所謂“技術的限制,食品添加劑中有六成無法檢測”,能否構成有責部門可以脫責的理由呢?當然不能。無論從科學原理還是從技術手段的角度看,一種化學品,既被添加,就意味著其化學性質以及作用已被認識到。從經濟的角度看,沒有人會花費成本添加其作用不明的東西。任何添加劑,一定是增加賣點、減少成本或使其危害性(如果存在的話)在短期內難以顯現的化學品。既然有專家發明了添加劑,既然連添加者都明白添加劑的功用,要說這樣的化學品還檢測不出來的話,那麼,結論大體上只有一個: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在食品安全狀況比較正常的國家,一些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只是半官方性質;有些國家的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即使是官方機構,但具體的檢測工作仍委托民間專業機構來做。中國的食品檢測機構,是完完全全的政府機構,可以說是集中了全國的“優勢兵力”,完全應該體現“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特色,完全應該把食品安全這個“天大”好事辦下來。同樣是“集中力量辦大事”,中國的飛船上天了,宇航員漫步宇宙了,中國人踏月也指日可待了,此時,食品安全有責部門卻說“技術的限制,食品添加劑中有六成無法檢測”,這多少有點低估了中國現有的技術實力了吧?把食品安全的責任推給了“技術”,那麼,2200種添加劑中的60%——1300多種添加劑,就等於是可以隨意進入普通百姓的消化系統了。
總之,從道理上講,如果沒有檢測某種添加劑的手段,那麼,就沒有人知道其功用幾何。既不知道其功用,沒有人傻到會花錢添加之。既有人添加,必有專家清楚其檢測的方法。有責部門需要做的,就是在推廣這些添加劑的專家以外,找到清楚如何檢測這些添加劑的專家。(時間:6月17日 來源: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