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神木縣“房姐”龔愛愛至少有4個戶口,“房姐”已經倒在了“身份證”上,按照我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八條規定: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房姐”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再按照我國《刑法》第280條第3款的規定,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應當立案。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房姐”鐵定栽了。
按照這樣一個邏輯,公眾過度關注“房姐”有幾個戶口已經意義不大,隨著相關部門的深入調查,事實和真相一定會大白天下。目前,最應關注的重點應該是產生“4個戶口”的戶籍機制本身的問題了。時下,戶籍制度和機制應是存在缺陷和問題的,否則,為什麼“人一有錢”就可以搞N個戶口?“房姐”多戶口並不是孤例,此前同樣與房子有關的鄭州“房妹”,其全家數口人人均有兩個戶口;原安徽省鳳陽縣公安局局長陶勇竟然利用職權為自己偽造身份證,以方便“拿回扣”和隱匿財產;已經落馬的不少貪官中多戶口者同樣為數不少,如“職級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女貪官”羅亞平,有12個身份證、15個戶口本。
這足以說明戶籍和身份證辦理、戶籍與身份證監管漏洞之大。在一個富人、官員有錢有權就可以多倒騰幾個戶口的時下,盡快堵漏顯然比繼續窮竭房姐有可能還有更多的戶口更重要。
戶籍制度的漏洞,一方面體現在戶籍制度本身設計的漏洞。譬如:對於當事人戶籍轉移之時對相關資料材料的審核方面,如何避免更多的人為裁量權?讓戶籍辦理登記、轉移等事項更剛性起來,勢在必行。另外,如何讓戶籍制度不被金錢和權力肆意擊穿,也是一個必須從根本上解決的重大課題。(時間:1月24日 來源:燕趙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