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張藝謀被曝與4個女人共生了7個孩子的情況,成了熱議話題。昨天本報特約記者專門採訪了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對方表示,是否超生要先調查核實。如果屬實,該罰多少就罰多少。
面對媒體的曝光,輿論的壓力,有關部門這個表態,看似天衣無縫,其實卻很難讓人相信,在此之前有關部門真的對張藝謀有幾個孩子一無所知。這個表態,說白了不過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公關”。看看這些年許多地方“該扎不扎,關人作押;該流不流,拆房牽牛!”“打出來,流出來,就是不能生下來!”等“殺氣騰騰”的計生標語──儘管這種“文字暴力”應當反對,但從中確也不難看到有關部門治理超生的鐵腕。但令人扼腕的是,鐵腕只對平民百姓,而不對名人大腕──否則又怎麼解釋張藝謀雖“超級超生”卻太平無事?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七個孩子也不是一天出生的,然而在漫長的時間跨度內,有關部門有過任何調查和核實嗎?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有關部門在涉及名人大腕的各種各樣的問題上,該看見的都看見,該聽見的都聽見,該知道的都知道,然而偏偏是看見了裝沒看見,聽見了裝沒聽見,知道了裝不知道的現象,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民眾真的願意相信有關部門是被張藝謀的“超級超生”蒙在了鼓裡,但這需要事實。
“大導演是七個孩子的爹”的衝擊力,其實更在於又一次凸現出“刑不上大腕”的積弊。明星大腕的“法商”缺失,這些年飽受詬病。所謂法商,就是法律意識、法律知識、守法習慣等法律素養的總和。大腕們的法商之所以成為問題,一個很主要的因素,恰恰是有關部門的執法有太多“彈性”。比如違規代言,明星為了獲取重金,不惜給公眾掘下消費陷阱,幾成社會公害,然而製造公害的明星們,都得到“法外開恩”。又比如超生,除了張藝謀,這些年想生就生的大腕屢見不鮮,又有幾個被追責?更值得追問的是,即使名人大腕有錢,掏得起罰款,真的就能有搞定的特權嗎?
正是因為名人大腕一次又一次知法犯法,卻又一次又一次“刑不上大腕”,遂使以身試法的名人大腕一次又一次以身試法,並且把法律法規當成了“稻草人”。當然要加強對明星普法,但是這個普法首先是違法必究——倘若法律一碰到名人大腕,還是沒有剛性只有彈性,那麼大導演生出七個孩子之類,就不會是最後的怪事。我們期待有關部門“調查核實”的言之後,是“該罰多少就罰多少”的行,並且更期待舉一反三,再不會出現表態總在曝光後,行動總被逼出來的被動應對,這不僅耽誤對迷途靈魂的救贖,更會損害公權部門的公信力。(時間:5月10日 來源:四川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