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曝出沙頭角海關腐敗窩案之後,深圳又見海關腐敗窩案。日前,深圳皇崗海關物流監控六科8名關員涉嫌放縱走私一案開庭,庭審披露,在物流監控六科,盡管也實行輪崗制度,但腐敗鏈條始終未斷,反而“代際相傳”下來。7名落馬關員中,有前後任的2名科長、3名副科長、2名科員。
皇崗海關物流監控六科腐敗窩案的一大特點,是換人、換領導之後,“腐敗規則”依舊傳承的殘酷現實。一茬一茬,前“腐”後繼,大家都這麼幹,也就都沒有自我約束,而腐敗的情形也就會愈演愈烈,難以改變。這樣的“代際相傳”在令人震驚的同時,不免也有疑問,為什麼那些嚴格的輪崗制度沒能發揮作用?
一方面,與此前被曝光的沙頭角海關腐敗窩案一樣,皇崗海關物流監控六科在行賄受賄上,同樣有一整套“嚴明”“科學”的管理辦法。“收錢放行”已成慣例,而在內部贓款的分配上,也形成了“統一分配”的規則:科長12%、在轉關查驗台值班的副科長17%、不在轉關查驗台值班的副科長每人5%、負責查驗的關員每人15%、聯系人8%、留存科室經費8%。
這樣,納賄過程實現了全程聯動,各個監管環節分工協作,同步行動,從而實現集體利益的最大化。相應地,也就極大降低了內部“反水”的可能性。即便出現換領導、人員換崗的情況,也一樣可以沿襲既定的“分贓制度”,而不至於出現“有人跳出來”的情形。
另一方面,輪崗制度若不能與嚴格的監管制度結合起來,只能淪為華麗的擺設。比如,審計制度、信息公開制度、舉報受理制度等等,不應該繼續沉睡,而是應該有效發揮作用。其實,即便“攻守同盟”再嚴密,也不可能密不透風,更不會遮住所有人的眼睛。海關走私涉及物流公司、海關機關乃至當地經濟社會的諸多環節,若說能夠實現全環節的封閉運行,顯然是不可能的。最起碼的一點是,一有走私物品進入,當地的市場就會有反應。監管部門能在多大程度上感覺到這種反應,有客觀的原因,更主要的還是主觀原因。很多時候,不是能不能查,而是願不願意查的問題。
報道顯示,皇崗海關的走私腐敗已成蔓延之勢,腐敗潛規則不僅在同一科室“代際相傳”,不同科室之間也存在腐敗問題。庭審披露,被審關員供述,曾向其他科室請教過“好處費”分配經驗。在這樣的“常態”之下,當然只會出現最壞的結果,即大家都裝聾作啞。
因此,面對腐敗毒素代際相傳、交叉感染的情形,必須以更嚴密的制度設計、更嚴格的監管體系破除“潛規則”。其一,加強自上而下的監管,改變目前部門執法的封閉性,不僅要輪崗,更要將監管的觸角延伸到通關的每一個環節,以打破“攻守同盟”。其二,還是要強力推進信息公開,拓寬舉報渠道,真查、嚴查,而不只是做做形式、走走過場。
任何一個公權力部門,只要缺乏必要監管,甚至連基本的底綫意識也不再有,注定會貪腐成風。海關負有把守國家經濟大門的神聖職責,不能在腐敗潛規則的驅使下,成為不設防的“門禁”。(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