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並非空穴來風,在2007年中國公司在美國做空潮中遭遇證券集體訴訟之後,在中國公司赴美上市過程中,投行、律師的把關也更為嚴格。但是中介機構通過免責聲明和免責條款,使得所有相關風險都由上市公司自身承擔(在2007年,中介機構受到了指責,即中國公司對美國資本市場不了解,上市陳述中的技術性問題如“我們是本行業的領先者”類型的虛假陳述,責任在於投行、律師等把關人)。
做空新力量
美國證監會的調查及其後續的破發潮,正在澆滅中國企業的赴美上市熱情。“除了那些已經進入上市軌道後期的企業不得不咬牙進行之外,一些已經做出了延遲赴美上市的計劃,而更多的公司開始轉投其他的海外上市地。”律師丁旭告訴記者。
“這種情況,使得赴美借殼上市的財務顧問業務幾乎戛然而止,大量財務顧問公司的專業人士面臨失業或轉行。”
“一些人開始轉身參與做空。”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本次做空潮從反向收購上市公司開始,襲卷到直接上市首發的企業,除了資本的逐利性之外,中國概念股的普遍性問題成了事件蔓延的導火索,而對這些問題最了如指掌的,當然是曾經深入公司內部的專業人士。
“需要說明的是,長時間培養的職業道德,加上自身可能持有的股票,他們不太會去做空自己一手推上市的企業,但是由於在服務過程中對中國企業共性問題的了解,使他們輕易能夠做空其他公司的股票。這是一支不容忽視的做空新力量。”上述人士強調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