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盜防記者”的民諺有了升級版——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主任毛群安日前表示,正在打造一個健康的媒體報道平台,對極個別的媒體記者建立黑名單,以此打擊他們有意誤導人民,傳播一些錯誤信息的勢頭。
但公眾期待解答的幾點疑惑是,建立這樣一份黑名單的標準是什麼?作為被監督方,衛生部門是否有資格建立記者黑名單?“不正確的知識信息傳播可能會演變為我國真正的食品安全問題”,這樣的帽子很嚇人,言下之意,所謂“真正的食品安全問題”,不是政府部門監管之過,反而是媒體報道之禍?
當然,不可否認,確實有某些記者因缺少專業素質會在報道中出現一些低級的紕漏,但要說“有意誤導人民”,恐怕有點言過其實,反倒有一種恐嚇的嫌疑。即使真有無良記者居心叵測,也是極個別現象,不能一葉障目,因噎廢食。實際上,新聞傳播是一種抽絲剝繭、逐步發現真相的過程,媒體記者畢竟不是全能專家,不是“檢察官”或者“偵查員”,在涉及食品安全的新聞報道中只要符合基本事實,對於某些技術性的細節上的差錯應予以寬容。退一步說,即使發現報道確實存在很大問題,也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徑向法院起訴,豈能隨意建一個黑名單進行封殺了事?
衛生部擬建立“記者黑名單”,將排斥輿論監督的心態暴露無遺,再一次讓公眾感受到了一種權力的傲慢。事實上,幾乎所有的惡性食品安全事件都與相關部門有意無意的監管失職有關,而不是與媒體的“誤導”有關。建立黑名單,無非是給自己安裝一個屏蔽器,中聽的聲音留下,不滿意、不高興的聲音就給攔截、過濾掉,這不是掩耳盜鈴又是什麼?
但是,這種捂蓋子的做法,只能讓食品安全事件愈演愈烈——輿論監督的缺位,會讓一些人在不當牟利時更加肆無忌憚。再說,在網絡如此發達的今天,僅僅靠封殺幾個記者非但不能掩蓋真相,反而會傷害到自身寶貴的公信力。說到底,衛生部要做的不是本末倒置地封殺自己不喜歡的記者,而是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定責任,及時地公開信息。如果一定需要一個黑名單的話,其對象也應該是發布虛假廣告的廠家或者代言明星。
毛群安的這番言論在網上引來一片抨擊,但需要強調的是,在這裡,他不過是講出了一句大實話而已。為記者建立黑名單,並非他的創造發明,稍稍搜索一下就會發現,形形色色的“記者黑名單”過去時有發生,有的形成了措辭嚴厲的正式公函,有的則是心照不宣的口頭封殺,包括某些部門選擇性發布新聞,又何嘗不是建立了另一種更隱蔽的“黑名單”?輿論監督是媒體的天職,個別問題新聞的出現,不是懷疑和否定媒體監督的整體價值的借口,更重要的是,要防止輿論監督淪為權力意志的附庸——衛生部欲建立“記者黑名單”的做法,再一次證明,輿論監督面臨的最大困擾,不是媒體話語權的濫用,而是受到權力無節制的管制。(時間:6月16日 來源:晶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