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的正義性來源,並不是對於社會的任何一個層面或部分甚或整體的責任,它唯一的來源就是其職業性。它是信息的呈現,它是真相的披露,它是真實的再現。它沒有責任為了社會的整體福利而歪曲任何的事實,它也沒有責任為了公眾的正義而篡改真相的素材。公眾仁慈地賜予了它“第四權”的榮譽稱號,但是所謂的第四權並不超越目前人世間的任何法律、道德與倫理的任何廓閾,而毋寧是對於過於隨意和變通的世界的一種平衡的責任。
《世界新聞報》的坍塌並不冤枉。因為它並不是因為維護新聞自由或新聞獨立而倒下的,乃是對於新聞權力的一種濫用和僭越。它褻瀆的,恰恰是新聞正義性的唯一來源。媒體對於世界的平衡的方法,恰恰並不因為它有特殊的權力,而是因為它是以純粹的民間力量,去探索具有特權和權力的人的背後的真相。就像法庭不采信警方非法獲得的證據一樣,媒體不應當采信非法獲得的新聞。為了獲取商業利潤而通過非法的手段來獲得轟動新聞,這是《世界新聞報》事件的本質,這和新聞本身的正義與否並沒有任何實質的聯繫。
順便說一下,默多克的帝國,之所以遭人厭憎,就是因為其商業利益所促發的尋求新聞特權。所以,對於默多克的遭遇,我沒有半點同情。
對於《世界新聞報》的這個醜聞或者悲劇,許多的眼光都被引導到所謂的“黃色小報”,似乎這才是實質。判斷一個媒體是否具有正義性,與其是否小報和其報道的領域並無根本關係。對於娛樂界的醜聞報道似乎與公眾利益無關,但是要知道的是,娛樂界也好,體育界也好,從來都不是真的獨立於社會之外的一個特殊所在,而僅僅是權力、金錢和名利的普通遊戲場,有大量的公共利益、人間正義和錢色交易等在其中。就像前面所說的那樣,媒體的唯一責任就是真相,而哪個方面的真相,都值得關注。明星們特別喜歡拿隱私權作為擋箭牌,但是,隱私權是有界限的,公眾人物以形象獲得超額的利潤,本身就是以出讓隱私權換取利益的,只要在法律範圍之內,他們無權要求媒體的寬容。
所以,《世界新聞報》事件,說到底,是一個法律事件。它超越了一個媒體的權利範圍,以非法的手段獲得信息和新聞,以換取額外的利益。僅此而已。它的確提醒了媒體應該恪守自我,謹守和擁抱唯一的正義性來源,但卻對媒體本身的存在和技術手段並非什麼打擊。除此之外,對於媒體的任何額外的道德拷問或者對媒體權利的任何無端指責,都可以休矣。 (時間:7月14日 來源:時代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