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當下的腐敗案例,土地、城建、交通等領域無疑是腐敗的重災區,“億元貪官”也多產自這些部門。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很大程度上,在一些權力過度集中,極易尋租的領域,很多時候貪腐已不是少數人的違法行為,更是多數人集體腐敗的“聚而成網”。一些權力者已從過去的仇視、懼怕腐敗,變成現在的思念、羨慕到最後鋌而走險搞腐敗。一些實權者一方面想方設法做所謂城市建設,另一方面又借機大肆斂財,而這幾乎成了貪腐的常規手段。
說到底,權力如果過度集中,必然無法得到有效監管,最後的結果便是,貪腐發展到“億元”才會被查處發現,而此時死刑恐怕對反腐也是後繼乏力。這一方面需要從權力結構的合理配置來解決問題,另一方面也呼籲反腐領域不僅要依靠制度反腐,更需要將公眾權利反腐與制度反腐結合一體,才有可能跳出反腐敗的周期困境。(時間:7月23日 來源: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