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很可能今明天就被遣返中國。圍繞他遣返的全部法律程序已在加拿大結束,他在外逃12年後終將戴著手銬回到中國。這是正義的勝利,儘管這個勝利來得遲了些。它在告訴世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以及“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儘管這些話的驗證有時會很曲折,但它們決不是道德說教的空話。
“遠華案”1999年案發後,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被審查,近300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包括多名廳局級高官。由於主犯賴昌星長期外逃,一直有傳言宣稱,中國政府查辦“遠華案”的積極性,及以圍繞遣返賴昌星對加拿大的外交交涉都是“假的”。現在賴昌星終於面臨遣返,中國政府反腐敗決心的真實性得到一次重要的彰顯和證明。
在中國據稱數以千計的外逃貪官和經濟要犯中,賴昌星名氣最大,他在加拿大施展的反遣返法律行動也最頑強。加拿大是中國外逃經濟重犯的首選地之一,加拿大與中國意識形態的差異,它給中國引渡要犯製造法律麻煩的能力,都具標誌性意義。賴昌星遣返案出現今日之結局,對中國外逃貪官的震懾,對中國引渡外逃罪犯的法律突破,其意義都堪稱是里程碑水平的。
賴昌星遣返案長達12年的周折,是中國司法正義被外界認識、了解的艱難過程。這次遣返是西方轉而配合中國引渡經濟案犯的信號,是“面臨死刑”、“遭政治迫害”等說辭對經濟案犯滯留西方不再管用的信號。負案外逃者以往最有效的護身符被剪出一個大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