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問題恰恰出在這裡——2000年我國出台的配制食醋國家標準規定強調,企業在生產配制醋時不得使用工業冰醋酸;另外,“配制食醋中釀造食醋的比例不得小於50%”。但神奇且匪夷所思的是,食品級的冰醋酸和工業級的冰醋酸中國現在還檢測不了;而且到目前為止,企業在生產配制醋時是否加入了不小於50%的醋酸根本無法鑒定。真的要感謝“醋風波”,讓我們又學會了一個新名詞:無法檢測的國家標準。畫餅不能充饑,試問這樣徒具觀賞性的國家標準,到底是在限制還是鼓勵無良企業勾兌“毒醋”?
問題接踵而來:一個無法檢測鑒定的國家標準下配制出來的調味醋,誰敢放心食用?在其他食品行業中,類似不可檢測的國家標準、勾兌食品還有多少……
所幸,在這一瓶醋鬧出的風波之中,我們也看出一些積極的信號,比如據說“國家正在對配制食醋和釀造食醋兩個標準進行修訂”,以後勾兌醋只能叫“配制食醋”而不能渾水摸魚。希望新國標早日出爐;更希望其他食品行業的含混國標也早日明確,斷了“勾兌食品”的香火。(時間:8月8日 來源:廣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