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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康菲的傲慢只能說“抱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2 15:26:05  


 
  中海油的愛莫能助,海洋局的有心無力,政府層面的無從下手,助長了康菲的消極作為。有個細節,似乎令康菲更有傲慢之底氣:在養殖的扇貝大面積死亡並遭受約3.5億元經濟損失後,河北樂亭160餘養殖戶決定起訴中海油和康菲公司,但立案是最大難題。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發布消息稱,樂亭發現的油污為燃料油,並非出自蓬萊19-3油田,這讓許多樂亭漁民和環保組織表示質疑和難以接受。

  海洋局罵康菲缺乏企業社會責任,康菲說我願意在既有法律框架內解決,法律說其實我落後於康菲的“創舉”——這是一個死結。但這果真是一個死結嗎?有幾個問題令公眾如鯁在喉:海洋局除了大談“海洋生態損害賠償補償的法律機制”之外,對於觸目驚心的污染事實,就不能協助相關被侵權方做一些舉證的工作?雖然我國立法機制有待健全完善,但浩繁的法律條文裡,除了一部《海洋環境保護法》,難道再無其他約束性條款?譬如,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行為人對我國國家生態財產和漁業資源等財產的損害、對漁民養殖權益和捕獲權益的損害,難道不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再不濟,我們還有《刑法》,早有律師指出,康菲等漏油行為已構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應該啟動刑事訴訟。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在荒蠻社會,起碼還有“盜亦有道”的道理可說。於一個法制社會來講,康菲的舉動與態度是不可思議的,就算法律死得一無所剩——難道它就不怕中國的雇主以後不“照顧”它家的生意?這樣一問,傲慢的底牌就一張張暴露無遺。循著這樣的邏輯,面對康菲的傲慢,權力部門與中海油真的只能說聲“抱歉”而已?(時間:8月12日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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