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國稅總局認真調查此事,給公眾一個令人信服的交待,否則,將嚴重損害作為政府機構應有的公信力。聲明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2011年47號)”是“近日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發布的,真相到底如何,只有一個“偽造”說,絕對不可能還原事情的真相。新華社14日曾有消息說,“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過《關於修訂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不知道這個大致相同的文件名是不是聲明裡否認的那個,如果是,那麼應該調查這個信息是從國稅總局內部人士那裡發出的,還是其他什麼人假托國稅總局的名義向外發布消息的,如果是前者,國稅總局應該主動調查並公布真相,如果是後者,那就應該向公安部門報案,把不法之徒繩之以法。
一個政府機構,對一個公眾極為關心的問題發表的聲明,尤其是在納稅人被“嚴重誤導了”的情況下發表的聲明,不是由其新聞發言人鄭重向外界發布,以達到迅速消除不良影響的目的,而是靜悄悄地把它張貼在自家的網站上,看不看由你,這實在讓納稅人感到氣悶。
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對於公眾關切的重大問題,有關部門必須盡快回應,不能拖延。公眾對於個稅徵收政策變動的信息十分關切,這一點國家稅務總局應該十分清楚,但從其如此遲鈍的反應來看,公眾的關切似乎和他們沒有多大的關係,這實在令納稅人寒心。(時間:8月16日 來源:齊魯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