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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大修” 從粗疏走向嚴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25 14:50:20  


8月2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關條款的解釋草案、關於批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第三修改議定書的議案、關於檢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的報告等。
  時隔15年,刑事訴訟法——這部與公民權利息息相關、與打擊犯罪密切相連的大法迎來了第二次大修。

  24日上午,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介紹,本次刑訴法修改內容多,增加和修改的條文占現有條文總數的近一半。從防止遏制刑訊逼供到規定證人強制出庭,從完善死刑複核程序到規範偵查措施,大面積的修訂使得這部法律逐步從粗疏走向嚴密。

不得強迫自證其罪

  “佘祥林案、趙作海案等冤錯案讓人們對刑訊逼供深惡痛絕。但刑事司法面臨很大的破案社會壓力,刑訴法修訂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防止和遏制刑訊。”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汪建成說。

  刑訴法修正案草案在原有“嚴禁刑訊逼供”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的規定。同時還規定: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光中認為,這次修法把非法證據排除和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加進來,是相當大的進步。這將從制度上防止和遏制刑訊逼供及其他非法收集證據的行為,為維護司法公正和刑事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提供保障。

  汪建成認為,過去嚴禁刑訊逼供的規定執行得不好,就是因為刑訊逼供落腳在“供”上,非法取得的口供可以作為合法證據。“因此,此次修法重點放在了非法證據排除規定上,而且還規定了嚴密的、嚴格的證據收集程序。這會對遏制刑訊逼供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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