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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倒地死亡後的道德迷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6 20:13:54  


 
  此後,天津又出現“南京彭宇案”的升級版,不僅獨創了“不接觸的交通事故”說,還提出了“驚嚇導致老太摔倒”的交通事故新類型,判決汽車司機承擔近11萬元的賠償責任。而前不久的南通公交司機幫扶老太反被污撞人的事件,雖然很快便真相大白,但只能歸功於車上安裝的視頻錄像設備,如果沒有視頻錄像,後果會怎樣?假如被撞老人將公交司機告上法庭,沒有錄像為證,司機能脫責嗎?所有這些事件,都再次強化了公眾的“助人恐懼”。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誰還敢大著膽子在街頭攙扶老人?!

  既然大家都不敢也不願在大街上出手助人,一方面讓那些需要幫扶的人很受傷,只能自己掙扎著站起來,或自行承擔其他不利後果;另一方面,也讓需要幫扶的人對獲得幫助失去信心,不敢輕易相信關鍵時刻會有好心人,遇到有人出手反而認為其不懷好意。於是,就出現了鎮江晨練老人幫助醉鬼反被疑為小偷,甚至被暴打並重傷的事件。

  幫人也好,撞人也罷,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責任的情況下,雙方出現糾紛並且訴至法院,這在法治社會十分正常。但關鍵的問題上,法院是社會正義的最後底線。可個別法官不依證據,也不遵法理,僅憑自己的主觀判斷和漏洞百出的邏輯推理就定讞下判,甚至用上“沒撞人就不會跟隨送醫”這樣令人膽顫心寒的理由,這怎不讓人望而生畏?如果最該堅守社會正義底線的法院,在底線問題上都頻頻失守,社會道德迷失也就成為必然。(時間:9月6日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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