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同街道辦一同消失的,是原街道辦工作人員的 “機關優越感”。在銅官山區撤銷街道辦之後,原橫港街道辦主任任江虹擔任了幸福社區居委會主任。任江虹認為,以前在街道只需要“上情下達”,現在必須更多地到居民家中問寒問暖;以前只要發個通知開個會,現在工作要一竿子插到底。和居民的“零距離”接觸,洗去了過去的“機關優越感”,取而代之的,是為居民辦好事的責任感。
據銅官山區委書記王綱根介紹,街道辦撤銷之後,街道原有的經濟發展、城管執法等主體職能收歸區級職能部門,而社會管理、服務事務等職能則全部下放到社區。整合後的新社區設有社區黨工委、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中心負責對居民的事項實行“一廳式”審批和“一站式”集中辦理,居民在社區就可直接辦理社保、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事務。
王綱根還表示,撤銷街道辦後,原來的經費也得以向社區傾斜。改革前,銅官山區每個小社區工作經費只有3萬元左右,改革後每個大社區工作經費在30萬-65萬元不等。“居委會有了為民服務的手段和措施,有資金、有人員可以直接支配,而這在過去僅靠居委會是很難執行的。”民政部表態:
撤銷是趨勢,但要非常慎重
據記者瞭解,除安徽銅陵之外,試點撤銷街道辦還有貴州省貴陽市。從去年2月起,貴陽市在小河區等試點區域內撤銷街道辦事處,設立社區服務中心,形成“市-區-社區”三級管理模式。
在過去50多年中,街道辦在我國城市基層管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目前精簡行政機構的大背景下,街道辦何去何從?是否已經完成了其歷史使命?
對此,民政部基層政權司副司長王金華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中國城市的管理層次,有市、區、街道、社區四級,市、區裡布置下來的任務,街道轉手再布置給社區,街道起的只是個“二傳手”的作用。
王金華還認為,街道辦的存在,使得社區和居委會行政化嚴重。居委會本是居民的自治組織,日常卻主要在處理上級政府和街道辦交給的任務,沒有時間去組織居民開展活動、瞭解基層民意、化解基層矛盾等。
王金華還透露,撤銷街道辦是一個趨勢,這是肯定的。對於“銅陵模式”,民政部還將進一步評估總結,有些改革措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評估,然後再決定是否在全國推廣。“畢竟這涉及全國範圍的管理層次架構,因此要非常慎重。”專家更謹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