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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街道辦未必是好辦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7 21:38:51  


 
  不過,這也並不是說街道辦事處的運作沒有可指責之處。街道辦事處最大的問題就是工作負荷過重,而實際對百姓有益的產出卻相對較小。基層政府素來有一句話,“上有千條線,下有一根針”。一般街道辦事處承擔的職能高達一百余項。從黨群工作、內部行政管理再到居民的生老病死,都有街道辦事處的份。因此,許多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一身多職,既有接待上級的任務,又要面對民眾的訴求。更嚴重的是,街道辦事處的法律授權是相當模糊的。1954年的《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規定,街道辦事處一方面要辦理上級政府的事項,同時要指導居民委員會,還要接受民眾的意見。這種很籠統的說法一方面助長上級政府向街道辦事處攤派任務的可能;另一方面也助長了街道辦事處本身的內部管理不善。2009年上述條例被廢除。因此法律授權問題更加突出。  

  在這種情况下,最省事的辦法就是撤銷街道辦事處。從法理上說,沒有法律的授權,相應政府機構就不應該存在。不過,筆者對撤銷街道辦事處的好處持保守態度,理由如下。

  一是撤銷街道辦事處不一定會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减少財政負擔。從銅陵的改革來看,原來政府工作人員還在政府的花名册上,只不過辦公室從街道辦事處轉到社會服務組織。此舉引發一個新問題。本來社會服務組織的管理者應是由服務對象選出來,這樣才有自治之說。現在自下而下的“派遣”幹部顯然不是民選的,因此所謂的自治很難成立。而在財政負擔一點也沒有减少的情况,撤銷反而強化了最基層組織向上負責(而不是向民眾負責)的傾向。

  二是撤銷辦事處不等於加強基層治理。近年來,加強基層治理成為許多國家行政改革的重點,中國顯然也有類似的舉動。不過,加強基層治理重要的辦法就是减低上級政府的影響力,也就是要約束省、市、區政府對基層政府及社會管理組織的干預力度。但是,“下變上不變”的情况並沒有隨著撤銷街道辦事處而消失。既然上級的任務有可能越來越多,上級對下級的財政約束力越來越強,沒有人能保證瘦身不會反彈。一些基層改革者發現,撤銷一些基層組織(如街道辦事處)等引發的後遺症相當大。 

  城市治理的改革已有年頭,正如一些基層行政管理人員所言,改革的收益可能會出現邊際遞减,甚至一些改革反而生出新問題。因此需要有自上而下的通盤改革思路,這就是“頂層設計”的重要性。(時間:9月6日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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