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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密不是筐,為何什麼都往裡裝?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25 17:21:22  


阿婆在指認現場
  河南洛陽技術監督局執法隊一公職人員李浩,地窖內囚禁6名女子做性奴,此事被南都記者紀許光報道,公眾頓時沸騰憤怒,這是人幹的事,而且還是一名公職幹部。第二天,記者所住酒店,來了2名自稱洛陽市委的人,說記者的報道侵犯了國家秘密,目前紀許光暫時平安,未受威脅。

  何為國家機密?按《國家秘密法》規定,國家秘密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期內,只限一定人員熟知。洛陽的這個事情算得上國家機密嗎,八竿子也打不著,這是一起惡性侵犯人權和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理應公開審理,用得著捂著掖著嗎?信息公開,給公眾充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該是當地政府應盡的職責,用得著對記者嚇唬嗎?

  這個“地囚案”,傷及太多無辜女孩,公安機關早在九月初就已偵破,這樣惡性事件,當地政府理應及時公開處理善後事宜,不僅沒有這樣做,反而想辦法堵嘴,先堵上當地媒體的嘴巴,免得給政績抹黑,殊不知,信息時代再堵也沒法阻止公眾輿情,打擊威脅記者更是罪上一等。

  為什麼我們官員嘴上總不能吐出點人話呢,事情一揭露,慣性想到的是“控制”記者,蹦出什麼“你是替百姓說話還是替黨說話”,官員意識形態還處在原始階段,把自己職位太當回事,一心一意為領導服務。在信息公開方面,還在窩裡藏,往往是適得其反,把自己樹立在公眾對立面。在官員話語方面,還在自以為是,不注重話語人性味道。在政績方面,還在打形象牌,最後還是沒做到以人為本。等等這些,都是我國官場存在的陋習,沒有話語意識,服務意識,公民意識的公務員,在政府辦公中,只會嚇唬人民,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國家機密是個筐,什麼都可往裡裝,這只是調侃的說法,如果官員拿這套來框住公民話語權,記者監督權,輿論批評權,這只會降低自身公信力。勸洛陽兩名市委人員,及時向我們記者誠摯道歉,為你們的“口無遮攔”說聲對不起,不然付出的代價會更沉重。(時間:9月24日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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